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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09:24来自 财经看点

账户实名制违规具体包括哪些行为?

  2026年7月31日晚间,湘财证券和国盛证券因涉嫌违反账户实名制规定同日被证监会立案,这次监管并非指向单一违规动作,而是对券商经纪业务中账户管理全流程合规漏洞的一记重拳。

  一、违规行为的法律界定与监管依据

  核心法规:此次立案的核心依据是2023年施行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要求券商必须“落实账户实名制要求”,建立客户身份识别、账户使用监控、可疑交易报告等内控机制。

  实名制两层内涵:账户实名制分为“形式实名”和“实质实名”两层。“形式实名”指开户环节通过身份证、人脸识别等确保开户人为本人;“实质实名”要求交易全程账户控制人与开户人一致,即账户名义持有人和实际操作人必须是同一人。

  券商法定职责:券商需持续跟踪了解账户使用情况,履行账户使用实名制、适当性管理、资金监控等职责,建立监测核查机制。

  二、账户实名制违规的具体行为分类

  出借与借用账户:投资者将闲置账户有偿或无偿出借给他人使用,或他人借用账户进行交易,这是最常见的违规行为。《证券法》明确规定,出借、借用证券账户本身属于违法行为。

  非实名交易与代客操作:开户完成后,账户名义持有人将账号密码交给他人远程操作、异地登录,或者券商员工私下操作客户账户进行代客理财,导致“人户分离”。

  分仓嵌套与虚假开户:为了规避监管要求(如量化交易单户限制),通过批量控制多个表面独立实为一人控制的账户组进行交易,包括“拖拉机账户”、虚拟账户等行为。

  员工违规借用账户:券商从业人员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如华泰证券某员工因借用他人账户被出具警示函,以及原国信证券、中信证券员工罗汇使用母亲和配偶账户炒股被处罚。

  三、券商责任与监管背后的整治方向

  券商内控失效的根源:监管处罚重点在于券商“开户之后的持续监控”环节失效。人脸识别只能证明开户那一刻是本人,无法每次登录都强制识别;且券商系统只能预警IP、设备地址异常,却难以直接定性是亲友协助还是有偿出借。

  监管组合拳信号:此次两券商同日立案,叠加同日对6家券商投行罚单,以及近期严禁券商给量化开差异化VIP通道等举措,共同释放出“双向封死灰色交易空间”。

  长期影响:此次集中处罚是对证券经纪业务灰色操作的一次定向排查与专项整治,有助于堵住账户出借、配资分仓等漏洞,长期利于行业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