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物观察家
2026-08-10 08:42来自 健康看点

旅游药品清单中应该避免携带哪些药品?

  一、药驾风险药物:自驾游须避开含嗜睡成分的药品

  国家药监局最新规定:2026年7月,国家药监局公告要求感冒灵口服制剂(颗粒、胶囊、片、茶)说明书统一修订,警示语必须注明“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风险根源:感冒灵中的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属于第一代抗组胺药,容易引起嗜睡、乏力、注意力下降,是说明书修订的直接原因。

  更多同类药物:除感冒灵外,含氯苯那敏、苯海拉明等成分的抗过敏药、部分复方感冒药,以及某些降压药、解热镇痛药也可能削弱驾驶能力,建议自驾者避免携带或严格评估服药时机。

  二、处方管控药品:未经处方不得携带

  GLP-1类药物的处方新规:2026年5月15日起,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GLP-1药物在上海零售药店统一要求凭医院纸质处方购买,处方有效期3天,且必须药品名称、剂量与处方完全一致。

  全国性趋势:这一政策与《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相关,注射剂(降糖类药物除外)已被列入禁止网络零售范围,意味着此类药品必须通过线下医疗机构获取。

  旅行风险提示:如果携带这些药物出行而未携带对应处方,可能在机场安检、海关查验时被拦截甚至认定为违规携带。因此,旅行药箱中不应放入任何未携带处方或超过处方有效期的处方药。

  三、出境违禁药物:了解目的地规则避免法律风险

  航空安检通用禁令:根据民航规定,液体药品需遵守航空运输限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被列入禁止网络零售清单,同样属于出境敏感物。

  各国违禁药物差异:不同国家对药物成分管制不同。例如,含可待因、伪麻黄碱的复方感冒药在多个国家被列为管制药品,携带入境需申报或直接禁止。

  正确做法:出境前应查询目的地海关药物管理法规,优先选择包装完整、成分透明的药品;所有药品尽量保留原包装和说明书,处方药随身携带医生处方,并提前确认航班允许携带的液体药品尺寸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