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镜
男子被砍成植物人,凶手仅被判8年
福建连江外卖员因地址定位纠纷被顾客砍成植物人一案,凶手杨某某一审被判8年有期徒刑,而非网传的10年,该判决背后涉及精神鉴定从轻、家属无奈签谅解书等复杂因素。
一、判决结果:8年刑期如何认定
2026年5月28日,连江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8年,同时赔偿经济损失103万余元。
法院明确其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虽患精神分裂症,但作案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从轻处罚。
被害人家属曾就刑事部分申请检方抗诉,但被驳回。
二、精神鉴定:从轻处罚的关键因素
经福建省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杨某某系精神分裂症,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目前有受审能力。
其兄及干姐姐证实,杨某某十多年前炒股失败后精神异常,变得暴躁、多疑。
法律上,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仍须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这成为量刑8年的重要依据。
三、民事赔偿:家属的无奈选择
面对丈夫终生护理的巨额费用,妻子小云为获得150万元赔偿,最终签下谅解书并撤回民事上诉。
事发后,外卖员被认定为工伤,公司前期垫付12万元医疗费,并发放一年停工留薪期工资(月均6000元,原月均7500元),延期申请仍在审批。
此案凸显了受害者家庭在“坚持追责”与“获取救命钱”之间的现实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