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遇到机票买错日期该如何维权?
杭州张先生通过12306平台购买长龙航空3张机票,付款仅7分钟后发现日期买错,退票时被扣2022元(高达票价的75%),经媒体介入后航司启动“错购”特殊流程促成和解,这一事件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清晰的行动路线。
一、事件核心:7分钟退票被扣75%票价
购票与退票经过:7月30日13:54,张先生通过12306平台购买3张8月4日长龙航空三亚飞杭州的机票(每张899元,含机建燃油费),共支付2697元。7分钟后(14:01)发现买错日期,立即提交退票申请,系统按“我要取消行程”处理,最终每人仅退款225元,3张票共被扣2022元。
航司初始回应:长龙航空初期以“购票平台及官网已完整展示退改签规定”为由拒绝退款,张先生收到的短信称“经核实,您客票需按照规定收取手续费,我司无法满足您的诉求”。
转折与和解:媒体曝光后,长龙航空改称航司内部设有“错购补救政策”——旅客错购机票后在2小时内购买同一航司正确行程的机票,可申请有误的客票全额退款。张先生此前联系客服时对方并未主动告知这一政策。最终航司与张先生达成和解,具体细节未对外透露。
二、维权三步法:从协商到投诉
第一步:第一时间联系航司并援引“错购政策”:多家航司(如国航、长龙航空)均设有错购补救机制,通常要求在购票后2小时内通过官方渠道重新购买正确机票,可申请免费退票。消费者发现买错日期后,应立即致电航司客服,明确要求按“错购”政策处理,而非选择“自愿退票”。
第二步:固定证据与法律依据:全程截屏或录屏购票流程(含退改规则页面、支付界面、退票操作及扣费通知)。法律专家指出,退票费本质是违约金,应与航司实际损失相当;张先生退票时距起飞还有5天,航司完全可二次销售,75%扣费比例远超合理范围,可援引《民法典》第585条主张调减。若航司未以显著方式告知退改规则,消费者可主张该格式条款不构成合同内容(《民法典》第496条)。
第三步:多渠道投诉推动解决:协商不成时,拨打民航服务质量监督电话12326(民航局官方投诉渠道),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举报。从张先生案例看,媒体介入促使航司从“按规定收手续费”转向“启动特殊申请”,舆论监督对个案维权有实质推动作用。
三、行业视角:规则透明化与消费者预防
“小字陷阱”与信息不对称:多个案例显示,购票页面常以大号字体展示低价票价,却将“仅退税费”“高额扣费”等核心限制以小字或折叠形式隐藏,未作弹窗等醒目提醒。律师指出,对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未主动说明,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预防建议:购票前务必点击“退改签说明”仔细阅读,重点关注低折扣舱位(如4折以下、特惠票)的退改限制——部分特价票“不可退改”或“仅退税费”。优先选择退改规则更清晰的舱位(如多个案例中,仅贵400元的机票就享有正常退改权益)。发现错误后,不要直接选“我要取消行程”,应第一时间联系航司客服表明“错购”情况。
监管趋势:民航局2018年已要求推行阶梯退费标准,但各航司执行参差不齐。近期天价退票费引发社会广泛讨论,消协及监管部门已开始约谈航司与平台,推动退改规则向透明化、合理化方向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