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广角镜
2026-08-08 23:38来自 其他

柬埔寨金运园区围殴案15名被告为何均判13年?

  柬埔寨干拉省金运园区15人围殴4名中国同胞致1死3重伤案,法院依据该国《刑法》中关于“加重故意暴力罪”的条款,判处所有被告统一13年监禁。

  

  一、案件事实与法律定性

  判决依据:柬埔寨干拉省初级法院于2026年7月31日正式宣判,认定15名被告构成“多人实施的加重故意暴力罪”与“造成受害者死亡的加重故意暴力罪”。

  具体法条:法院依据柬埔寨《刑法》第218条第3项和第224条作出裁决。

  案情事实:2025年12月29日,4名中国人在试图逃离金运园区时,被1名中国籍主管和14名柬埔寨籍保安追上并持棍棒围殴,致1人死亡、3人重伤。

  二、量刑统一的关键因素

  罪名对应刑期:柬埔寨《刑法》第218条规定的“加重故意暴力罪”,在造成死亡后果时,最高可判处10至20年监禁。

  法院裁量逻辑:鉴于案件涉及“多人共同实施”这一加重情节,且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法院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作出了13年的统一判决。

  同案同责原则:由于15名被告均直接参与围殴,且在共同犯罪中角色与行为高度一致,法院最终对所有人适用了相同的刑期。

  三、案件背后的执法与警示

  犯罪集团背景:涉事的金运园区隶属于太子集团,该集团已被确认为重大跨境赌诈犯罪集团。其头目陈志及核心成员已于2026年被中国公安部工作组从柬埔寨押解回国。

  跨国执法合作:此案判决是中柬两国联合打击跨境犯罪的成果。中国公安部通过持续合作,已将多名犯罪集团骨干押解回国接受法律制裁。

  安全警示:该案再次警示,境外所谓“高薪招聘”背后往往是拘禁、暴力与非法囚禁。出国就业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远离各类灰色产业园区。

  (全文约38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