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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岁老人被城管撞倒离世案一审开庭,检方以故意伤害罪起诉
福建福安“79岁老人被城管撞倒后离世”案,今天(8月7日)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检方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涉事城管郑某亮,但家属对部分指控事实提出异议。
一、一审开庭核心进展
开庭时间与地点:2026年8月7日上午,该案在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检方以故意伤害罪追究郑某亮的刑事责任。起诉书指出:2025年12月20日上午,郑某亮在福安察阳路农贸市场执勤劝阻占道经营时,与79岁老人吴某某发生口角,9时23分冲向吴某某将其撞倒在地,致其摔跌时枕部着地致重型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12月23日死亡。
庭审结果:该案一审未当庭宣判。
二、关键事实与争议焦点
案发经过:2025年12月20日,福安市城管协管员郑某亮与摊贩吴某某发生口角后用身体冲撞对方,老人倒地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执法记录仪问题:老人家属表示,对检方查明的“老人持续辱骂城管人员”的事实不认可,要求调取执法记录仪,但被告知“没电了”。这一情况成为庭审中的核心争议之一。
三、涉事人员身份与法律程序
人员身份:郑某亮为1986年出生,2020年6月以劳务派遣方式入职福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从事市容协管工作。
投案与刑拘:案发后郑某亮拨打110和120,随后于9时50分到福安市公安局阳头派出所投案。2025年12月25日,警方通报其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定罪依据:宁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老人符合“摔跌时枕部着地致重型颅脑损伤导致死亡”。检方认为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非过失致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