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吃手记
2026-08-08 06:21来自 房产看点

女儿卖房定价9000/平,贵州陆女士母亲被中介7500签约,少卖近10万倒赔1.7万,中介免责说法成立吗?

  贵州陆女士给母亲张阿姨名下66平方米老房挂牌,定价9000多元/平,却被中介绕过她找到母亲,以7500元/平签约。房子最终没卖成,母女还倒赔1.7万元。据公开报道,此事因中介是否尽到告知义务引发热议。

  据《街巷见闻集》报道,2026年3月,陆女士将母亲张阿姨名下一套66平方米的老房子委托贵州某中介公司挂牌售卖,挂牌单价定为9000多元/平,并多次叮嘱中介:“调价、签约必须优先联系自己。”[1]然而到了8月2日下午,张阿姨突然告诉女儿,自己已经签下了卖房合同,签约单价仅7500元/平。陆女士一算,整套房较预期少卖了近10万元。[2]

  更让陆女士难以接受的是,签约时中介并未携带房产证,也没有提前通知她。张阿姨称,中介告诉她这套房子“只能卖到7500元/平”,她当时并不了解市场行情,也搞不清违约后果,“稀里糊涂就签了”。[2]买方当即支付了1万元定金。事后,张阿姨打电话告知女儿,才发现定价存在巨大差异,于是提出解除合同。经过多轮协商,中介最初要求赔付8000元,最终双方以张阿姨退还1万元定金、另支付7000元违约金的方式解除合同,房子没卖出去,家里反而净亏1.7万元。[1]

  一、中介为何绕过女儿直接找母亲签约?

  结论:中介明知女儿是主要委托人,却以“老人是产权人”为由直接推动签约,其“已尽义务”的说法难以服众。

  从事件经过看,中介并非不知道陆女士的存在。陆女士多次强调“调价、签约必须优先联系自己”,说明双方在服务关系中已经明确了联系顺序。但中介仍选择绕过女儿,直接找到产权人张阿姨。对此,中介工作人员在回应中解释:“我当时问阿姨你要不要给你女儿说一声,她说不用,她工作忙。”[2]在得到老人这句口头答复后,中介便继续推进签约流程,并促成合同。

  在房产交易中,产权人本人确实拥有最终处分权,这是无可争议的。但中介作为专业服务方,在明知房屋实际出售人是女儿、且女儿多次叮嘱的情况下,只凭老人一句“不用”就跳过进一步确认,流程上存在重大瑕疵。有网友直言:“这个中介绝对故意的,明知道女儿是主要对接人,却简单问老人一句就直接推进签约,没有进一步核实,多少是借着老人不懂行情抓紧促成单子。”[3]

  从行业背景看,房产中介普遍采用“高提成+考核压力”模式,成交量和回款速度直接影响业绩。这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为什么中介会在未携带房产证、未联系实际委托人的情况下,急于促成张阿姨签约。但无论业绩压力多大,都不应突破诚实信用的底线。

  事件时间线

  • 2026年3月:陆女士委托中介挂牌,定价9000多元/平,要求调价签约须联系自己。
  • 2026年8月2日:中介绕过陆女士,直接联系张阿姨,以7500元/平促成签约,买方支付1万元定金。
  • 签约当天:张阿姨电话告知女儿,发现价格差异,提出解约。
  • 协商后:张阿姨退还1万元定金,赔偿7000元违约金,合同解除。

  二、老人签字是否有效?合同能随意解除吗?

  结论:在法律上,张阿姨作为产权人签字,合同有效;但不能随意解除,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张阿姨作为房屋登记权利人,虽然没有房产证在手,但这并不影响其处分权的行使。中介在无房产证的情况下先让双方签约,属于流程不规范,但合同在双方签字后即告成立。因此,当张阿姨提出反悔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买方支付了1万元定金,根据定金罚则,卖方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2万元。但最终经协商,张阿姨仅退还1万元定金并另赔偿7000元,实际上比法定标准低了3000元。这说明协商起到了一定作用,但1.7万元的损失依然给这个家庭上了一课。[1]

  法律人士指出,合同有效不代表中介行为无过错。中介对委托人负有如实报告和勤勉尽责义务,在老人存在明显信息差的情况下,仅用一句“要不要给女儿说一声”替代完整风险告知,未解释“一旦签字违约要赔钱”的后果,难以称得上尽责。[4]

大额房产交易中,未携带房产证不影响合同效力,但会埋下巨大风险。产权人一旦签字,合同即成立,反悔就可能面临定金罚则或违约金赔偿。

  三、少卖近10万,这笔损失到底该谁承担?

  结论:从现有结果看,损失由张阿姨家庭承担,但中介的缔约过失可能使其面临追责。

  我们算一笔账:挂牌定价9000元/平,成交价7500元/平,每平方米相差1500元,66平方米就是9.9万元,接近10万元。再加上解约时赔偿的7000元违约金,以及退还的1万元定金(这1万元原本属于买方,不是家里收入,但退还时相当于从家里拿出钱还回去,对家庭现金流同样构成压力),合计损失1.7万元。如果房屋按预期价格卖出,这1.7万元本可以省下。

  这笔损失究竟该由谁承担?从法律角度看,如果中介故意隐瞒房屋真实市场价值,或编造“只能卖这个价”的虚假信息,导致卖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卖方可以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中介赔偿损失。但目前公开信息中,中介只说“只能卖到7500元/平”,没有证据显示中介提供了同类房源成交价作为参考。如果中介仅仅是基于自身判断给出的建议价,且老人自愿接受,那么从法律上难以认定中介欺诈。

  从司法实践看,如果卖方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撤销合同,法院会审查中介报价是否明显偏离市场行情。若中介存在故意隐瞒真实价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可能构成欺诈,合同可撤销。反之,若中介只是给出一个低于预期的建议,而买方已支付定金,法院更可能认定合同有效,卖方需承担违约后果。本案中,张阿姨家庭选择协商解决,规避了诉讼的时间和成本,但也放弃了通过司法厘清中介责任的机会。

  不过,在舆论层面,几乎一边倒地认为中介应该负责。@雪莉赏花品茶 评论道:“好好一套房子,女儿预期九千多一平,结果母亲被中介游说七千五就签了,一下子差出将近十万,最后还倒赔七千违约金,实在让人唏嘘。房子登记在老人名下,法律上老人确实有权处置,但中介明明知道女儿才是主要对接人,面对信息差很大的老年人,本该多做提醒,而不是顺着老人一句不用通知就草草签约。”[4]这种观点反映了公众对中介职业操守的质疑。

  四、网友怎么说?中介“已尽义务”的说法站得住脚吗?

  结论:绝大多数网友认为中介是在利用老人的认知偏差规避责任,“已尽义务”的说法避重就轻。

  在微博话题#女儿卖房定价9000被母亲7500签约#下,相关讨论迅速升温。@侃清楚 提醒:“大额房产交易,不要让家中老人单独对接中介签约,产权人本人确认,才可以走交易流程。”[5]@不吃葱的小星 也表达了类似观点。而@笨鸟大 则直接批评中介“有些不讲信用”。[3]

  中介方面坚持认为:“张阿姨作为房屋产权人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处理自己的房产。”这句话本身没有错,但网友质疑的是:为什么在女儿已经明确要求“签约必须联系我”的情况下,中介不主动联系女儿核实?为什么在老人表示“不用通知”时,不坚持让老人与女儿通一个电话?为什么在合同签约时,不向老人说明“如果反悔要赔钱”的风险?这些问题,中介都没有给出合理解释。

  我们必须区分事实与观点:中介是否表示“只能卖7500元/平”是张阿姨单方说法,中介尚未对具体报价过程作出详细回应;中介称曾询问老人是否通知女儿,这一点双方均认可;中介是否告知违约后果,目前没有录音或第三方证据。因此,在责任认定上还需要更权威的调查。

  五、普通家庭卖房,如何避免“被低价签约”?

  结论:关键做到三件事:书面委托、明确授权、老人不单独对接。

  本案最直接的教训是:在大额房产交易中,仅靠口头叮嘱远远不够。陆女士虽然多次强调签约要联系自己,但因为没有形成书面约束,中介有借口钻空子。建议所有计划卖房、尤其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家庭,都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 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在协议中明确挂牌价格、调价底线、签约确认人,并写明“任何价格调整和合同签署,必须经委托人书面确认,否则视为违约”。这样可以约束中介行为。[5]
  • 设置“双人确认”环节。如果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子女可以要求中介在签约前进行视频或电话确认,并保留录音。例如,要求中介在签约当天拨打子女电话,由子女口头确认“同意按此价格成交”后方可签约。
  • 对老人进行风险教育。很多老人不了解“签字即生效”“违约定金不退”等规则,容易被“今天不签明天就卖不掉了”之类话术施压。家庭成员应提前告知老人:任何与房产有关的信息都要先告知家人,不要独自做决定。

  此外,还可以在房产交易时引入第三方资金监管和律师见证,进一步降低风险。虽然这些服务会增加一定成本,但相比几十万的差价和违约金,这笔花销值得。

  在卖房前,可通过当地房产中介协会、主流房产交易平台等查询同小区近半年成交均价,或委托两家以上中介分别估价,避免单一中介压价。本案中,若陆女士事先拿到权威的市场参考价,就能在签约时有更充分的议价依据。

  从消费维权视角看,老年人因信息不对称在房产、理财、保健品等大额消费中被“话术”诱导的情况并不罕见。本案之所以引发共鸣,正是因为很多家庭都有“父母瞒着子女做决定”的痛点。与其事后争吵,不如提前建立家庭财产决策机制,让老人明白,重要决定要与家人商量。

  现场信息拆解表

  下表梳理了本次事件中各方说法、可确认事实与未证实内容,帮助读者快速厘清信息层次。

画面/说法可确认事实网友观点未证实内容来源解读价值
张阿姨在视频中讲述:中介告知房产只能卖到7500元/平,自己并不了解行情张阿姨确实以7500元/平签署了合同,买方支付1万元定金老人被中介话术误导,非常可怜中介是否明确说明“只能卖7500”还是“建议卖7500”@百姓关注 视频[2]直接还原老人签约时的真实认知状态
中介称:曾询问“要不要给你女儿说一声”,老人回复“不用,她工作忙”双方认可中介确实问过这句话中介明知女儿是实际决策人,仍推卸责任中介是否进一步解释低价和违约风险《街巷见闻集》报道[1]判断中介告知义务履行程度的症结
陆女士称:已多次叮嘱调价签约必须优先联系自己陆女士多次叮嘱,中介未否认中介违背委托人意愿,不诚信双方是否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是否留存聊天记录等证据《街巷见闻集》报道[1]反映委托关系中程序约定的重要性
协商结果:退还1万元定金,赔偿7000元违约金,解除合同张阿姨家庭合计损失1.7万元,房屋未售出损失本可通过事前沟通避免中介是否对赔偿作出让步或承担部分损失《街巷见闻集》报道[1]、@笨鸟大 评论[3]展示违约成本的实际计算方法

  常见问题解答

  Q1:女儿卖房定价9000被母亲7500签约,最后怎么解决的?

  据公开报道,经协商,张阿姨退还买方1万元定金,并赔偿7000元违约金,合计损失1.7万元,合同解除,房屋未卖出。[1]

  Q2:中介的行为违法吗?能要求中介赔偿损失吗?

  张阿姨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字,合同有效。中介绕过主要委托人、未充分告知风险,涉嫌违反诚信原则,但能否索赔需有证据证明中介过错。据公开报道,目前协商结果未涉及中介赔偿。[2][3]

  Q3:老人单独签约有效吗?子女如何防范?

  老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字有效。防范措施包括:在委托协议中明确“签约必须经子女书面确认”,并要求中介对关键条款讲解录音录像。据公开报道,本案中家庭最终承担了1.7万元损失。[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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