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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造假满意率被查处后,相关责任人受到什么处理?
近期,江苏泰州城管局因在“交办工单”中批量造假,虚增群众满意率被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多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了党纪政务处分与组织处理 。
一、涉事责任人被立案查处与处分类型
主要责任人:泰州市城管局原局长等多名领导班子成员被立案审查调查 。
处分情况:根据调查认定的事实,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政务记大过等不同程度的党纪政务处分 。
组织处理:除了处分外,部分人员被调整职务、免去现职,或被调离原工作岗位 。
二、定性与问责依据——造假行为具体表现
造假行为:该局在收到上级交办的城市管理问题工单后,并非如实整改,而是指使工作人员在系统内虚构整改结果、伪造办理流程 。
虚增指标:通过技术手段在后台修改满意度评价数据,将原本未解决或群众不满意的工单标记为“已解决”“非常满意”,从而使月度及年度满意率数据严重失真 。
问责依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当地关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管理规定,构成工作弄虚作假、统计造假 。
三、处置进展——追责与整改同步推进
追责范围:纪检监察部门不仅追究了直接造假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严肃追责,体现了“一案双查” 。
整改措施:涉事单位已被责令对近三年来的所有工单数据进行全面复核,纠正错误数据,并重新开展回访工作 。
公开通报:此案被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案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要求各级部门引以为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