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卖房定价9000被母亲7500签约,差价近10万的合同能撤销吗?
据百姓关注报道,贵州陆女士将父母一套66平方米房产以9000多元/平方米挂牌出售,2026年8月2日其母亲张阿姨却被中介以7500元/平方米签下卖房合同,总价差近10万元。事后张阿姨退还买方1万元定金并赔付7000元违约金,才解除合同。[1]
这起“女儿卖房定价9000被母亲7500签约”事件,因核心症结在于“产权人签字是否有效”“中介是否尽到告知义务”“老人能否主张撤销合同”引发大量讨论。很多人关心:老人稀里糊涂签下的卖房合同,到底能不能反悔?如果报警或起诉,法律支持哪一方?在实际维权中,为何大多数家庭最终只能协商“赔钱了事”?本文结合事件链条、法律条款和类似案例,逐一拆解。
母亲7500元/平方米签约,为什么女儿定价9000元还会被“跳过”?
直接原因是口头委托缺乏书面约束,中介对接权界定不清。陆女士虽在挂牌时叮嘱中介“调价、签约务必优先联系自己”,但这一交代停留在口头层面,并未形成书面授权或合同备注,导致后续流程中缺乏硬性约束力。
事件时间线大致如下:2026年3月,陆女士找到贵州一家中介公司,将父母名下的一套66平方米老房挂平台出售,标注单价9000多元,并专门提醒中介,价格调整和签约都要先联系自己。8月2日下午,母亲张阿姨在中介处签下卖房合同,签约单价为7500元,较女儿预期少卖近10万元。[3]
张阿姨事后称,中介告诉她“房产只能卖到该价位”,她基于这一信息才签了字;签约时房产证并不在手边,但中介表示可以直接签。买方当天表示要交1万元定金。[5]直到张阿姨打电话告诉女儿,才发现签约价与原定9000多元相差甚远。
中介工作人员回应称:“我当时问阿姨你要不要给你女儿说一声,她说不用,她工作忙。”张阿姨也承认确有此事。中介据此认为,作为产权人,张阿姨有权决定是否通知家人,自己已经尽到询问义务。[4]
这里的关键是:房产登记在张阿姨名下,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字的合同在形式上有效。女儿与中介之间的口头约定,不能当然约束母亲的处分权。中介选择“谁在合同上签字就找谁”,在法律操作层面并不违法,但在服务伦理和流程规范上存在明显漏洞。
老人签下的卖房合同能撤销吗?重大误解、欺诈、显失公平怎么认定?
从法律条文看,这份合同有撤销的可能,但实践中难度较大,关键要看能否拿出证据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欺诈或显失公平。三种路径分别对应不同的事实认定标准。
首先看“重大误解”。老人称中介告知“房产只能卖到该价位”,而实际女儿定价9000多元,这导致老人对房屋真实市场价值产生错误认知,签约单价7500元与预期价的差价达到1500元/平方米,总价差接近10万元。[7]如果老人能够证明自己是在对价格认知错误的情况下签约,可依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
其次是“欺诈”。欺诈要求中介主观上存在故意——即明知房屋能卖更高价,却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诱导老人低价签约。[8]但实践中,要证明中介“主观故意”非常困难。中介可以说“我对市场行情判断不同”“房价处于波动期”等理由,把低价归结为市场判断而非欺骗。除非有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直接证据,否则很难认定欺诈成立。
第三是“显失公平”。7500元/平方米与9000元/平方米之间价差达20%,若签约过程中中介利用老人信息不对称、认知不足等优势地位,使交易明显背离公平原则,可主张显失公平。[9]但法律对“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比较严格,需要证明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而非单纯的价格差异。
需要说明的是:截至目前,法律上尚无权威认定该合同存在欺诈或可撤销情形。最终老人是通过与买方协商解约,而非通过诉讼撤销合同。[13]
中介称“问过老人要不要通知女儿”,这算尽到义务了吗?
中介只是形式上询问了一句,并未充分履行对老年人的交易风险提示义务。在法律层面,中介询问老人“要不要通知女儿”,老人回答“不用”,确实可以证明中介并非完全绕过家属;但从服务规范和行业伦理看,面对明显存在信息差的老年人,中介有责任进一步解释合同条款、违约金风险、价格偏离预期的后果,而不仅仅是问一句“需不需要通知”。[11]
网友对此事的质疑集中在两点:一是中介明知女儿是主要对接人,却趁老人单独在场时推进签约,有“冲业绩”之嫌;二是房产证不在手边仍坚持签约,流程明显草率。[5]类似的观点在网上非常普遍,但这属于舆论层面的评价,目前尚无官方或司法机构对此案中的中介行为作出违规认定。
这里需要厘清一个概念:中介的“合同附随义务”不等于“必须听家属的话”。如果产权人本人是清醒且自愿的,中介尊重产权人意愿并不违法。但“不违法”和“尽到责任”是两回事——尤其是涉及老年人重大财产处置时,行业规范通常要求尽到审慎义务,而不是顺着老人的话“走完流程”即可。
老人卖房如何避免被“低价签约”?家庭可以提前做什么?
最有效的方式是在挂牌前就做好书面授权约定,明确“谁有权谈价、谁有权签字、约定价格下限”。口头叮嘱在法律上的证明力极弱,一旦发生纠纷,很难说清“当时到底怎么约定的”。
结合本次事件的教训,建议家庭在委托中介卖房前,重点做好以下几步:
- 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指定对接人,注明“未经对接人书面确认,不得调整挂牌价、不得签约”,并将书面委托交中介留存。
- 登记联系电话和确认流程:在委托信息中写明“签约前须电话与陆女士确认”,让中介的告知义务变得具体、可查证。
- 老人在场时需有家属陪同:如果产权人是老人,建议签约时由子女或信任的亲友陪同,避免信息不对称。
- 重要事项留痕:通过微信、短信或录音确认关键沟通内容,尤其是价格、签约时间、解约责任等。
本次事件中,陆女士如果在挂牌时与中介签署一份书面委托,明确写上“签约需经本人确认,否则无效”,后续大概率不会发生“母亲被直接带签”的情况。[13]即便发生,维权也会有更清晰的依据。
遇到类似房产纠纷,协商、投诉还是诉讼?怎么选更划算?
先协商,协商不成再投诉或诉讼,但诉讼周期长、举证难,家庭需评估成本。本案最终结果就是协商解决:张阿姨退还买方1万元定金,并额外赔偿7000元违约金后解除合同。[12]
协商的好处是速度快、成本低,但代价是要支付一定补偿金。投诉方面,可以找当地住建部门或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举报中介操作流程违规,但投诉处理一般需要时间,且不直接解决合同效力问题。诉讼则是最彻底的路径——如果法院认定构成欺诈、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判决撤销合同,不需要赔付违约金;但原告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并且要面对诉讼周期长、结果不确定的风险。[11]
具体到这个案子,女儿和老人若选择起诉,需要提交足够证据证明中介存在欺诈或误导行为。从公开报道看,双方主要争议是“中介是否告知了真实价格信息”,而中介以“问过老人要不要通知女儿”作为已尽告知义务的回应。如果当时签约过程没有录音或第三方见证,法院很难认定欺诈成立。[11]
公共服务建议表
| 人群 | 遇到的问题 | 可咨询主体 | 所需材料/证据 | 注意事项 | 信息来源 |
|---|---|---|---|---|---|
| 老年人(产权人) | 被中介告知“只能卖这个价”,担心卖亏 | 子女/家属、当地住建部门、中介行业协会 | 房产证、挂牌记录、中介沟通记录(微信/录音) | 签约前不要急于签字,先核实市场行情和家人意见 | 公开事件报道 |
| 子女/家属 | 老人被“绕过”自己直接签约 | 中介公司负责人、12345热线、法律咨询机构 | 书面委托协议、挂牌价格截图、与中介沟通记录 | 口头叮嘱无效,务必书面授权并明确签约确认人 | 民法典相关规定、公开报道 |
| 买方 | 已签约付定金但卖方反悔 | 中介公司、法院 | 合同、定金收据、协商记录 | 若卖方违约可主张双倍返还定金或违约金,但需依据合同约定 | 民法典相关规定 |
| 中介 | 签约后被指“诱导老人” | 公司内部合规部门、行业协会 | 签约过程录音录像、老人表态记录 | 面对老年人,应主动核实其是否理解合同条款,避免后续争议 | 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报道 |
Q&A:关于“女儿卖房定价9000被母亲7500签约”的常见问题
Q1:女儿卖房定价9000被母亲7500签约,合同还能撤销吗?
有撤销可能,但难度较大。需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欺诈或显失公平,且要提供相应证据。若无法证明,合同在形式上有效。本案最终通过协商解约——退还1万元定金并赔偿7000元违约金,而非诉讼撤销。[12]
Q2:老人被中介诱导签的低价卖房合同,法律上如何认定?
老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字即意味着认可合同内容。但若老人能证明自己对房屋价值存在重大误解(如误以为只能卖7500元),或中介故意隐瞒真实定价构成欺诈,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撤销。目前该案尚无司法认定,仍需以法律裁判为准。[7][8]
Q3:老人低价签约后想反悔,应该怎么维权?
先协商,协商不成再投诉或诉讼。具体可先与买方和中介谈解约补偿;谈不拢可向住建部门投诉中介操作违规;最后考虑诉讼,但需准备证据并评估时间和金钱成本。[11][13]
这起“女儿卖房定价9000被母亲7500签约”的事件,最终以老人退还定金、赔偿违约金、合同解除收尾。它给所有家庭提了一个醒:房产作为金额最大的家庭资产之一,交易流程中的每一个口头交代,都可能变成日后的纠纷源头。与其事后维权,不如事前把规则写清楚——书面委托、明确对接人、价格底线下限,一样都不能少。
目前中介是否会被行业处罚、涉事门店是否整改,尚无权威认定,需关注后续进展。[4]如果你或家人也正在经历类似情况,建议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签字即生效”而陷入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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