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巷见闻集
中介绕开女儿找母亲低价签约,少卖10万还倒赔1.7万
贵州的陆女士给母亲名下的房子挂牌定价9000多元/平,结果中介直接找到她母亲,以7500元/平签了合同,房子没卖成,家里还倒赔了1.7万元。
一、事件核心:低价签约与解约损失
挂牌委托:2026年3月,陆女士将母亲张阿姨名下66平方米的老房委托贵州某中介挂牌售卖,明确心理单价为9000多元/平,并多次叮嘱中介“调价、签约必须优先联系自己”。
绕开签约:8月2日,中介直接联系产权人张阿姨,称房子“只能卖到7500元/平”,在未携带房产证的情况下促成签约,买方当即支付1万元定金,整套房较预期少卖近10万元。
解约代价:张阿姨签约后告知女儿,才发现定价差异,提出解约。最终退还买方1万元定金,另赔偿7000元违约金才解除合同,房子没卖成反而净亏1.7万元。
二、争议焦点:中介责任与老人认知
中介说法:中介工作人员解释,房产登记在张阿姨名下,签约时曾询问老人“要不要给你女儿说一声”,老人回答“不用,她工作忙”。中介认为,张阿姨作为产权人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处理自己的房产,因此已尽到告知义务。
家属质疑:陆女士质疑中介未与自己沟通,也未向母亲讲清解约风险。网友普遍认为,中介明知女儿是主要决策方,仍利用老人信息差快速促单,有失诚信。
老人处境:张阿姨称,中介告知房产只能卖到这个价位,她并不了解市场行情和违约后果,稀里糊涂就签了合同。
三、结果与提醒
最终结果:经协商,张阿姨退还买方1万元定金,并赔偿7000元违约金,合同解除,房屋未能售出。
核心教训:大额房产交易中,产权人本人签字即生效。建议委托方与中介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价格谈判、合同签署必须经本人确认,避免家中老人单独对接中介签约。家庭内部也应充分沟通,防止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