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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8 06:32来自 其他

79岁老人被城管撞倒离世案一审为何未当庭宣判?

  备受关注的“福建福安79岁老人被城管撞倒后离世”案,已于2026年8月7日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但法院并未当庭宣判,核心原因是案件在关键证据与事实认定上存在重大争议,需要更多时间审理。

  一、核心原因:证据与事实认定存在重大争议

  关键证据缺失:家属要求调取涉事协管员郑某亮的执法记录仪,但被告知设备“没电了”,导致事发时双方的具体对话与冲突细节缺乏直接记录,成为庭审争议焦点。

  核心事实存疑:检方起诉书指控老人“持续辱骂城管人员”,但老人亲属对此完全不认可,强调老人当时只是在路边晒太阳聊天,并非摊贩,双方说法截然对立。

  因果关系需厘清:检方虽然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指控郑某亮主动冲撞老人致其重型颅脑损伤死亡,但冲撞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直接因果链条、双方互动的完整经过,仍需法庭在证据基础上作严谨审查。

  二、案件的焦点与法律定性

  罪名清晰:宁德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明确指控郑某亮涉嫌故意伤害罪,认为其主观上具有伤害故意,冲撞行为直接造成严重后果。

  争议焦点:执法记录仪缺失使“老人辱骂”情节的真实性无法核实,家属在庭审中对此提出强烈质疑,这直接影响到对郑某亮行为起因和主观恶性的判断。

  庭审状况:郑某亮事发后有主动投案、尝试救助老人等行为,这些情节的认定也会影响最终量刑,但需结合所有证据综合评判。

  三、法院未当庭宣判的法律逻辑

  庭审原则:当庭宣判仅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争议不大时适用。本案证据环节存在明显短板,法院依法需要更充分的时间对全部证据进行梳理、核实与合议。

  程序正义:对于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法院更倾向于通过完整庭审查清每一处疑点,确保最终判决经得起法律、事实和历史的检验,因此选择择期宣判。

  后续走向:法院将在审理期限内继续审查证据,待合议庭形成一致意见后公布判决结果,公众需静待司法给出公正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