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定价9000卖房,母亲却被中介劝成7500签约
一、事件经过:从挂牌9000到“被”7500签约
挂牌与叮嘱:2026年3月,陆女士将母亲张阿姨名下66平米老房委托贵州某中介挂牌,单价定在9000多元/平,并反复要求中介调价、签约务必优先联系自己。
母亲被“绕过”签约:8月2日下午,中介直接联系产权人张阿姨,称房子“只能卖到7500元/平”。即便张阿姨未携带房产证,中介也表示可直接签约。张阿姨当场签下合同,买方支付了1万元定金,整套房总价比预期少卖近10万元。
解约后果:张阿姨签约后告知女儿,才得知定价差异,随即要求解约。最终张阿姨退还了买方1万元定金,并额外赔偿7000元违约金,才解除合同,房子没卖成,反而净亏1.7万元。
二、核心争议:中介是否尽到告知义务
中介说法:中介认为房产登记在张阿姨名下,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处理。签约时曾问过“要不要给女儿说一声”,张阿姨回答说“不用,她工作忙”,所以中介认为自己已尽到义务。
家属质疑:陆女士指出,自己明确要求“签约必须联系我”,中介却跳过她直接找母亲,也未向母亲充分说明低价签约和违约解约的风险,存在明显失职。
法律边界:产权人签字合同即生效,但中介作为专业居间方,面对信息不对称的老年产权人,应当更审慎核实意愿并完整告知交易风险。双方仅凭口头交代,缺乏书面委托约束力,是纠纷产生的根源。
三、最终结果与警示
直接损失:合同解除,张阿姨承担了1.7万元的经济损失,中介仍收取了相关意向金,交易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
暴露的风险:子女代为委托、产权人为老人的卖房模式下,口头委托缺乏约束力,中介易利用信息差促成交易,权责界定存在现实漏洞。
重要提醒:涉及大额房产交易,家人间须统一口径,建议与中介签署书面委托协议,明确价格谈判、合同签署必须经本人确认,避免让家中老人单独对接签约酿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