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百态录
2026-08-08 00:27来自 其他

如何防止城管执法冲突再次发生?

  2026年8月7日,“79岁老人被城管撞倒后离世”案在福建宁德中院一审开庭,检方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涉事城管,但家属质疑执法记录仪“没电了”,案件未当庭宣判。这一悲剧的核心警示在于:防止执法冲突,不能只靠个案追责,必须从制度、培训与监督三方面系统发力。

  一、源头治理:从“刚性执法”转向“柔性服务”

  细化特殊群体保护条款:针对老人、孕妇等群体,执法手册应明确禁止推搡、拉扯等肢体接触,优先采用劝导、协助等柔性手段,将冲突风险前置化解。

  推广“疏堵结合”模式:增设便民临时摊位、划定免费经营区域,从源头减少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降低执法频率与对抗概率。

  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定期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情绪管理与冲突化解培训,帮助其在高压情境下保持理性,避免因情绪失控升级矛盾。

  二、规范升级:给执法权戴上“紧箍咒”

  强制全程录音录像:执法记录仪必须100%配备并全程开启,禁止以“没电了”“坏了”等理由规避监督,录像资料作为定责关键证据。

  明确执法边界清单:哪些行为属于越权或暴力执法应逐条列明,如“身体冲撞”无论是否造成伤害均属违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落实用人单位责任:涉事人员无论是否为“临时工”,单位均需承担民事乃至行政责任,防止“临时工”成为责任切割的挡箭牌。

  三、监督闭环:让每一次执法都在阳光下运行

  畅通公众投诉渠道:建立执法行为实时反馈平台,市民可一键投诉不规范执法,倒逼执法队伍自我约束。

  建立第三方巡查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媒体、市民代表定期抽查执法录像,对违规行为公开通报并纳入考核。

  推进执法信息公开:除涉隐私内容外,执法案例、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以透明换信任,逐步修复公众对执法队伍的信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