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故事簿
2026-08-07 23:23来自 其他

丈夫重婚,原配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航司前高管刘某与情人重婚一案一审落槌,两人均因重婚罪获刑一年,且当庭拒不认罪悔罪;此案刑事判决生效后,原配孟女士可通过离婚诉讼主张损害赔偿与财产权益,具体可获得物质与精神双重赔偿。

  原配可主张的三类主要赔偿

  一、离婚损害赔偿——无过错方专属的法定补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明确规定,因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刘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胡某某以夫妻名义同居并育有三子,孟女士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可向刘某主张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离婚损害赔偿。

  赔偿范围:既包括实际物质损失,也包括因配偶不忠、重婚行为造成的精神创伤。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的赔偿金额通常根据过错程度、持续时间、对受害方造成的伤害后果等因素综合判定。

  二、财产分割向无过错方倾斜——少分或不分原则

  规则要点: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孟女士可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要求丈夫刘某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充分考虑刘某重婚长达近十年的事实,在分割房产、存款、股票等夫妻共同财产时给予孟女士实质性照顾。

  特别说明:出轨生子本身不直接导致净身出户,但重婚作为法定重大过错,在分割时对无过错方的倾斜力度远大于普通婚外情。

  三、追回被恶意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非法处分可撤销

  典型操作:据媒体报道,刘某曾将夫妻共同购买的一辆奔驰车以1000元的极低价格转让给胡某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相关民事诉讼判决已认定该交易为“恶意串通”并判定合同无效。

  维权路径:孟女士可继续通过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刘某在婚内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追回车辆、房产等被转移的资产,并将其重新纳入离婚分割的范围。若对方名下财产不足以偿还,还可申请执行其薪资、股权等远期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