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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23:15来自 其他

城管协管员执法时如何避免与商贩发生冲突?

  城管协管员执法避免与商贩冲突,需要从源头预防、过程规范和制度保障三个层面系统性推进

  一、源头预防:强化培训与情绪管理

  素质培训常态化:协管员入职前须通过法律知识和冲突化解专项培训,重点学习《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中“文明执法、最小损害”的原则,年迈商贩等特殊群体需采取劝导优先的柔性方式

  心理评估与干预:类似郑某亮情绪失控导致悲剧的教训表明,执法人员(尤其一线协管员)需定期接受心理评估和压力疏导,避免因长期压力积压导致执法动作失范

  执法资格准入:法律明确规定协管员仅从事辅助工作,无权独立实施强制措施或肢体冲突,各地应严格核查上岗资质,杜绝无证人员身着制服独自执法

  二、过程规范:固化执法流程与技术手段

  执法记录仪“必开”:每起执法活动必须全程开启记录仪并上传云端,杜绝“没电了”等推脱理由。完整录像既约束执法者行为,也是事后还原真相的关键证据

  冲突分级处置:面对辱骂或推搡,执法人员应先口头警告、退让取证,再报警处置,而非直接肢体对抗。对老人等弱势群体,应设置“一小时劝导”缓冲期而非立即强制

  现场沟通技巧:采取“先问需求、再讲法规、后给方案”的沟通三步法。如可主动帮老人将菜搬到规定区域,或联系附近便民市场提供临时摊位,以服务化解对立

  三、制度保障:厘清权责与监督问责

  明确身份与权责:各城管局应公示协管员名单及其辅助性职责范围,让执法对象清楚对方权限边界,避免“临时工”成为规避责任的借口。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须对工作人员履职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引入第三方监督:推行“执法+监督员”模式,安排社区代表或志愿者跟队监督,现场录音录像留痕,确保执法过程可追溯

  完善柔性执法机制:各地可借鉴河南商丘城管为瓜农规划临时销售区、宁波城管改造闲置空地为便民摊位等做法,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减少因生计压力导致的正面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