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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23:14来自 其他

79岁老人被撞离世案开庭,执法记录仪“没电了”?

  2026年8月7日,“79岁老人被城管撞倒后离世”一案在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涉事协管员郑某亮被检方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庭审核心争议点在于关键证据——执法记录仪被指“没电了”未能录制现场画面。

  一、案件核心事实与庭审进展

  被告人身份与事发经过:被告人郑某亮(38岁)为福安市城管局劳务派遣协管员。2025年12月20日上午,他在察阳路农贸市场劝阻占道经营时,与79岁老人吴某某发生口角。老人因对城管工作不满持续辱骂,郑某亮多次制止无效后,于9时23分冲撞老人致其倒地,随后将帽子垫在老人头下并拨打110、120,后离开现场。

  伤情与投案:老人吴某某送医后于12月23日凌晨因重型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郑某亮事发后于当日上午9时50分到福安市公安局阳头派出所投案。

  庭审结果:宁德市检察院认定郑某亮涉嫌故意伤害罪,8月7日一审在宁德中院开庭,未当庭宣判。

  二、控辩双方核心争议:执法记录仪“没电了”

  家属质疑关键事实:检方起诉书认定“老人持续辱骂城管人员”为案件起因,但家属对此不予认可,要求调取执法记录仪核实事发前完整对话,却被告知设备“没电了”未能录制。

  法律证据焦点:执法记录仪缺失使得事件起因的认定缺乏直接音视频佐证,成为庭审争议焦点。目前仅有现场部分短视频流传,显示老人走下台阶后被郑某亮冲撞倒地。

  三、案件性质与社会启示

  法律定性转向:检方以“故意伤害罪”而非“过失致人死亡”起诉,强调郑某亮主动冲向老人的行为具有主观故意。若罪名成立,依法可能面临较为严厉的刑罚。

  公共管理反思:此案凸显基层执法规范化问题——协管人员劳务派遣身份、执法记录仪管理漏洞、执法人员情绪控制与现场处置能力等,均引发公众对“文明执法”落地的广泛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