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广角看台
自媒体账号等虚拟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自媒体账号等网络虚拟财产如今已被司法实践明确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核心规则是账号归运营方、另一方获折价补偿,近期湖南湘阴法院判决的百万粉丝网红离婚案中,女方获账号价值的40%补偿。
一、司法定性:账号虚拟但有财产属性
判例依据:湖南湘阴法院审理的段某(女)与艾某离婚案,段某婚后注册账号并发展到百万粉丝,法院认定该账号能产生广告收入、平台流量等经济效益,具有财产属性,属网络虚拟财产并受法律保护。
共同财产认定:账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和运营,其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予以分割。苏州虎丘区法院在300万粉丝自媒体账号案中也持同样观点。
法条支撑: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分割规则:人身属性决定归属
账号归运营方:自媒体账号与注册人的个人才华、形象、持续投入深度绑定,具有强烈人身依附性,不能简单按普通财产对半分割,一般判归注册和运营方所有。
折价补偿对方:账号归一方后,参考账号商业价值向另一方支付经济补偿。湘阴案中方获40%补偿,法院综合考虑了账号价值、婚姻时长等因素。武汉虚拟受限股案中,法院改判直接支付68万元补偿款。
三、价值认定:协商不成可委托评估
评估方式:双方可协商确定账号价值;协商不成,可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司法评估。
评估维度:综合考虑粉丝数量、互动率(点赞/评论/转发)、行业影响力、历史广告合作价格、平台流量收入、同类账号交易价格等因素。
停更仍有价值:即使账号停更,过往积累的粉丝基础和品牌影响力仍可能有残余价值,不能简单以“不值钱”否定其财产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