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察窗
房产已过户给外孙,女儿还有权继承吗?
父亲出殡当天,女儿为争财产堵门阻挠亲人,逼签的百万补偿协议,最终被法院判定无效——因为房产早已过户给外孙,她无权再主张继承。
一、事件经过与法院判决
堵门要挟:2025年1月,顾某病逝。出殡当日清晨,长女依兰将灵堂大门落锁,搬长凳堵门,阻止亲友进出,要求妹妹若兰和外甥壮壮支付300万元补偿,后降至100万元。
被迫签字:为按时出殡,若兰、母亲孙某和壮壮无奈签署协议,约定出售房屋,卖房款中的100万元给依兰。
法院撤销:丧事办完后,壮壮起诉。昆山市人民法院认定依兰的行为构成“胁迫”,判决撤销协议中关于“卖房分款”的约定。双方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二、房产已过户,女儿无权继承
房产性质:案涉房屋早在2019年即由顾某与妻子孙某过户给外孙壮壮,已不属于顾某的遗产。
法律后果:依兰既不是房产权利人,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对房产有贡献,无权主张分割。
结论明确:房产已登记在壮壮名下,依兰作为女儿,对该房产不再享有任何继承或分配权利。
三、公序良俗与法律警示
胁迫认定:法院引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认定依兰利用丧事紧迫性、以堵门要挟,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字,符合胁迫构成要件。
公序良俗:判决强调,堵门阻挠出殡不仅违法,更违背了最基本的孝道伦理。
法律警示:法律不保护“灵堂上的签字”,受胁迫的协议可被撤销;遇继承纠纷应走法律程序,勿将丧事变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