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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4:22来自 其他

河南鼓励干部休假新政:六部门发文,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带薪休假

  2026年8月5日,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总工会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休假,推动干部职工应休尽休、休满休足。文件核心要点如下:

  压实单位主体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休假落实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破解“领导不休、下属不敢休”的现象,破除“休假就是懈怠”的错误观念。机关事业单位简化流程,实行个人申请、单位备案制,不搞层层审批变相限制休假。对出现纸面休假、弄虚作假的机关事业单位,将约谈通报、限期整改。

  休假权益与天数标准

  连续工作满12个月即可享受带薪年假,不受编制身份限制: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5天
  • 满10年不满20年:10天
  • 满20年及以上:15天

  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婚产假、育儿假、陪护假不计入年休假天数,年假可分段分次休。

  统筹排班,保障一线岗位能休假

  各单位年初制定全员休假计划,建立休假管理台账动态调整。政务窗口、应急、乡镇基层等值守岗位推行AB岗、错峰轮休、分批次休假,保障岗位正常运转同时保障干部休假权利。

  孕期哺乳期、家中照料重病失能老人、抚育未成年子女、异地工作的干部,可优先安排休假时段。

  确不能休假的补偿要求

  只有重大项目、应急值守等客观原因才可以不安排休假,必须征得干部本人同意,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未休年假报酬;严禁以考核、评优、晋升胁迫干部主动放弃休假。

  弹性休假探索

  鼓励探索“周五半天+周末+年假”拼假模式,方便干部安排短途出行、家庭休整,丰富休假实现形式。

  监督检查

  人社部门将带薪休假落实纳入日常巡查、专项督查,对恶意限制休假的单位追责、曝光,保障制度落地,防止政策停留在纸面文件。

  政策背景

  意在解决部分干部“不敢休、不愿休、休不足”,长期透支身体的现实问题,同时释放文旅消费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