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坛瞭望阁
2026-08-07 13:57来自 其他

韩国足协性贿赂裁判的具体手法和费用是如何操作的?

  韩国足协在2011年至2012年间,通过法人信用卡在按摩店为7场国家队赛事的外籍裁判支付性招待费用,单笔金额从19.8万到100万韩元不等,涉及世界杯和奥运会预选赛等多场关键比赛。

  一、具体手法:法人卡结算按摩店

  执行模式:韩国足协裁判局职员A某使用协会法人公务卡,在首尔江南区驿三洞、庆南昌原市、蔚山等地按摩店直接结算费用

  时间节点:多发生在比赛当天凌晨或赛后数小时内,部分消费甚至出现在比赛进行期间

  对象覆盖:接受招待的包括主裁判、助理裁判及赛事监督官,涉及7场比赛共20名外籍裁判及监督人员

  被点名的裁判:日籍裁判佐藤隆治、西村雄一、扇谷健司、饭田淳平、名木利幸等人出现在招待名单中

  二、费用明细:单笔数十万至百万韩元

  2012年2月29日,世预赛韩国vs科威特:凌晨在驿三洞按摩店刷卡50万韩元(约2376元人民币),为2名裁判支付

  2011年9月22日,奥预赛韩国vs阿曼:赛后2.5小时在昌原按摩店结算76万韩元(约3612元人民币),为4名裁判支付

  2011年3月27日,中韩国奥热身赛:赛后3小时在蔚山按摩店支付51万韩元(约2423元人民币),为3名裁判结算

  2012年3月14日,奥预赛进行期间:比赛进行中在驿三洞中式按摩店刷卡19.8万韩元(约941元人民币),为1名监督官支付

  最高单笔:部分招待费用超过100万韩元

  三、内部说法:被称为"照顾裁判情绪"

  足协人员口径:时任裁判局干部称这是"外籍裁判先提出要求",理由是"长途飞行身体不舒服",足协"为照顾裁判情绪"才安排

  行业惯例论:多名足协相关人士将此类操作描述为"当时行业内的惯例"

  足协官方回应:该事件发生于约15年前,协会文件保管期限仅5年,无法确认所有细节,但承认"可能存在不光彩之事",称现已制定更严格的内部管理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