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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孩子智力下降原因是否与学校未及时急救有关?
湖北孝感一位父亲哽咽控诉,他14岁的儿子在校内跑步时心脏骤停,因学校配备的AED未在“黄金4分钟”内使用,导致孩子智力永久退至婴儿水平,该案二审已于8月6日开庭审理。
一、事件经过与严重后果
事发细节:2024年11月20日晚10点10分,14岁的高一学生小阳在孝感一中晚自习结束后自行到操场跑步,几分钟后突然倒地,约2分40秒后才被路过的老师发现。
抢救过程:老师仅通过120远程指导进行心肺复苏,校内配备的AED除颤仪全程未被启用,救护车在倒地12分45秒后赶到。
诊断结果:小阳被诊断为病毒性心肌炎引发心脏骤停,辗转7家医院治疗后,司法鉴定为“器质性痴呆”、极重度智力减退,构成一级精神伤残,需终身护理,智力退化至婴儿水平。
二、核心争议:学校是否错失急救时机
家属质疑:父亲左先生指出,事发时学校正大规模爆发流感,孩子曾通过纸条让家里送感冒药,但校方仍允许学生夜间带病跑步;更关键的是,AED设备在急救全程未启用,直接错过了心脏骤停的黄金抢救时间。
校方辩称:孝感一中在庭审中表示,心脏骤停是学生自身疾病造成,晚自习后适量运动不违规;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学校使用AED,无法证明未使用AED与伤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
三、法律判决与安全启示
一审结果:2025年5月,孝南区法院认为跑步属个人行为,校方已尽到管理义务,但根据《民法典》公平原则,酌定校方补偿20万元。
二审进展:家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6年8月6日,该案在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目前尚未宣判。
社会反思:此事件暴露出校园急救设备“有配置、无培训、不敢用”的普遍短板。AED只有配上实操培训与应急流程,才能真正成为守护生命的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