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我爱我家拒退2650元中介费,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
一、事件关键事实:租客发现遗像后紧急搬离,中介明确不退费
事发经过:2026年7月20日晚,租客杰瑞与室友在上海徐汇区龙华地铁站附近的两居室内,从房东上锁的阳台柜中发现一张用红布包裹的逝者遗像,室友当场吓哭,两人连夜订酒店搬离,次日冒雨搬家。
房东态度:房东事后微信承认柜中确有遗像,已全额退还押金和剩余租金,但未提及赔偿。
中介回应:“我爱我家”上海总部客服明确回复“佣金退不了”,门店方面也未给出合理解决方案。租客拟起诉,要求退还2650元中介费,并追讨酒店安置费(约1000元)和搬家费(约700元)。
二、法律争议焦点:遗像是否构成“瑕疵”,中介拒费有无依据
“凶宅”判定不适用:律师林斐然分析指出,法律上支持退租的“凶宅”特指房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且房东故意隐瞒的情形。柜中遗留遗像属于房东个人物品遗留,房屋本身无质量瑕疵,司法实践中通常不认定为“根本违约”,很难直接支持退租。
房东义务与租客权利:根据《民法典》第708条,出租人有义务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居住用途。柜中遗像属于房东遗留物品,租户有权要求限期移除;若房东拒绝配合导致无法正常使用,影响居住体验,租户可进一步主张房东违约。
中介责任边界:律师指出,将亲属遗像留存于出租屋内已超出正常租赁范畴。若房东不配合,中介有义务为租户协调更换合适房源等。这意味着,中介若未尽到协调义务,其“佣金不退”的立场可能面临法律挑战。
三、维权路径评估:起诉能否站住脚,存在两个关键突破口
突破口一:中介服务瑕疵。租客全程通过“我爱我家”平台租房,中介在带看、签约、交房环节均未提及该柜子及遗像问题,也未主动核查或告知相关情况。若租客能证明中介未尽到“如实告知”和“信息核验”义务,法院可能认定中介服务存在瑕疵,进而支持部分或全部退还中介费。
突破口二:房东不配合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律师观点清晰——若房东拒绝移除遗像且中介未能协调更换房源,租客可主张房东违约、中介未尽协调义务。在此基础上,租客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并退还中介费具有法律层面的合理性。
现实风险:由于遗像不属于“凶宅”范畴,法院很难直接判决中介承担全部责任;但若租客能证明中介明知或应知该情况却未披露,其胜诉概率将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