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里百态笺
2026-08-06 22:40来自 情感看点

胚胎案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会如何判决?

  在备受关注的无锡婚外胚胎案中,丈夫唐某在离婚诉讼中试图以“零财产分割”的方式甩掉患癌妻子,但法律上这一主张很难获得支持,非法处置或转移的婚内财产将被追回,无过错方朱女士有望获得60%到70%的财产份额。

  一、男方“零财产”主张与事实证据相悖

  男方主张与事实不符:唐某在离婚诉状中将夫妻共同财产、债务、抚养费等五项全部勾选“无”,但朱女士已明确指出两人名下有多套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且多份调查显示唐某名下关联十余家小微企业,资产脉络复杂,不可能“无共同财产”。

  法律不认可单方说辞:一方在诉讼中主张“无共同财产”仅为单方诉求,不等于法律事实;婚内房产、经营收益等法定共同财产,不因一方否认而消失。

  二、隐匿转移资产的法律后果——少分或不分

  民法典第1092条适用: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离婚分割时可判决少分或不分。

  多项疑似隐匿线索:网友及媒体发现唐某多家公司注册资本仅10万元,被质疑为空壳公司用于转移资产;第三者名下亦持有企业股权,婚内资金可能存在转移通道。

  法院将“穿透式”调查:朱女士已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彻查男方银行流水、公司账目、公积金、保单等全面资产信息,同时可追回男方为第三者支付的全部试管费用及赠与款。

  三、叠加多重法定多分事由,朱女士有望获得高比例分割

  重大过错加速倾斜:男方婚内出轨、伪造结婚证培育婚外胚胎,构成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主张损害赔偿,且在财产分割时照顾无过错方。

  家务劳动补偿独立于分割:朱女士长期居家照顾家庭、患病丧失工作能力,符合民法典第1088条,有权在财产分割之外另行主张家务劳动经济补偿。

  保六争七的诉讼目标:综合转移财产、重大过错、弱势方处境三重因素,律师建议诉讼目标为保60%、争70%的财产份额,前夫按月付的生活费与社保是其法定义务,不能抵消公平分割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