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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07:24来自 情感看点

妻子婚外生子,丈夫能否要求医院销毁冷冻胚胎?

  在备受关注的“婚外胚胎案”中,丈夫唐先生已单方面宣称在医院销毁了冷冻胚胎,但原配妻子朱女士对此并不完全信任,坦言不敢与丈夫单独见面,双方已陷入“要么他报警,要么我报警”的紧张对峙状态。

  一、男方已单方申请销毁胚胎,但医院尚未核实

  2026年8月5日,男方唐先生回应称,在三方律师见证下,他已向医院主动申请销毁了胚胎,此后不再回应其他问题。

  涉事医院表示正在核实男方“已销毁胚胎”的说法,截至报道时尚未确认该信息的真实性。

  女方朱女士公开质疑男方单方面声明,她表示愿意和丈夫一同去见证胚胎销毁,但对方始终没有一句道歉,毫无悔过之意。

  二、法律上,妻子无权单方要求医院销毁胚胎

  根据律师解读,妻子要求销毁用丈夫精子和供卵者培育的胚胎,在法律上没有该项权利。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胚胎的关键权利人是精子和卵子的提供者,而非配偶身份持有者。胚胎带有生命特征,属于“特殊之物”,不能随意处置。

  若男方与供卵者双方在医院、律师共同见证下销毁胚胎,形式上和法律依据上没有问题的。

  三、销毁胚胎不影响原配追究男方婚姻过错

  即使胚胎已销毁,也不影响妻子依据《民法典》追究男方在婚姻中的过错,包括出轨、婚外情等行为。

  妻子可主张损害赔偿,并在离婚时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

  此外,妻子已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责丈夫重婚,并同步向公安部门报案走公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