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奶白为何被判侵权LV?
2026年6月29日,苏州中院一审判决新茶饮品牌“茉莉奶白”因图形商标侵权赔偿LV共计1030万元,这场官司的核心在于茉莉奶白使用的四叶花卉图案与LV的经典老花图形构成高度近似,且在被多次驳回商标申请后仍大规模商用。
一、侵权事实:图形高度近似且使用规模庞大
侵权认定:法院认定,茉莉奶白在门店门头、饮品杯、包装袋及周边产品上使用的四叶花卉图形,与LV自1896年起使用、1985年在中国申请注册的7枚图形商标在“设计风格、元素布局、线条勾勒”等方面构成实质性近似。
使用规模:截至2026年2月,茉莉奶白全国门店已达2268家,被诉标识被广泛用于线上宣传、线下门店及周边产品(杯子、包袋、手机壳等),覆盖范围极广。
混淆风险:法院指出,虽消费者不太可能误认茉莉奶白为LV产品,但可能误认为二者存在联名或其他特定关联——这在奶茶行业普遍与知名品牌联名的背景下尤为关键。
二、主观恶意:明知侵权风险仍持续使用
商标申请屡被驳回:茉莉奶白2023年起多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四叶花图形商标,累计17件,全部因“与LV在先注册商标构成近似”被驳回。
收到律师函后未停止:LV于2024年8月向茉莉奶白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行为,然而茉莉奶白不仅未停止,反而推出了与LV注册商标更为近似的饮品。
法院定性:这种“明知侵权风险、反复申请被拒、收到警告后仍扩大使用”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为具有明显的主观侵权故意,是判赔1030万元的关键因素。
三、赔偿金额:基于加盟规模与侵权获利计算
LV索赔逻辑:LV主张按被告侵权获利计算赔偿,提供了多种计算方式(基于加盟费、门店数、单店盈利、会员销量等),推算侵权获利最高达17.954亿元。
法院实际判赔:法院最终采用裁量性赔偿,综合考量加盟合作费、品牌管理费及商标贡献度(不低于10%),确定经济损失1000万元;另加3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合计1030万元。
加盟商责任:涉案加盟门店在1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茉莉奶白还须在六大平台刊登声明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