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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06:03来自 其他

名校博士后出轨事件中,受害者能否获得应有的道歉和赔偿?

  原985高校博士后聂某某在妻子孕晚期隐瞒已婚身份欺骗女性感情,被法院判决书面道歉并赔偿1万元后拒不履行,其已被原单位退站并入职香港城市大学担任研究员,受害者至今未收到任何道歉或赔偿。

  一、事件事实与司法认定

  核心事实:2024年,清华大学化学系原博士后聂某某在妻子孕晚期,通过相亲公众号以单身身份结识莫女士,刻意隐瞒已婚事实进行交往,甚至带其见亲友,直至莫女士偶然发现其手机中的婴儿视频才得知真相。

  司法判决:莫女士以侵犯人格权为由起诉,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理认定聂某某隐瞒已婚事实导致莫女士与其发生性关系,侵害了其人格权,判决聂某某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执行现状:截至2026年8月,判决的上诉期和执行期均已届满,案件虽已结案,但聂某某始终未提交道歉信、未支付赔偿金,法院判决沦为一纸空文。

  二、受害者维权困境

  精神创伤:莫女士坦言,这场骗局给自己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无法像以前一样对他人抱有善意的信任”,已被诊断为重度抑郁和焦虑状态。

  二次伤害:举报后莫女士遭到聂某某母亲发送含有“杀”字的恐吓短信、家门口围堵及网络造谣等报复行为,聂母仅被警方处以200元罚款。

  反诉困扰:聂某某非但拒不履行判决,还反诉莫女士侵犯其名誉权,声称对方造谣导致自己被开除,法院查明事实后驳回了其全部诉求。

  三、制度追问与社会反思

  退站为何不设限:原校已对聂某某作出退站处理并给予记过12个月、限制申报职称等处分,但这未能阻止他于2025年8月无缝入职香港城市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担任研究员。

  背景核查的缺失:公众质疑高校人才引进存在“重科研轻品行”的倾向——在跨校、跨境招聘中,师德处分记录和司法失信记录未能纳入有效核查,给失德者留下了“换地洗白”的空间。

  校方至今未回应:截至目前,香港城市大学就聂某某的聘用问题未作出任何公开回应,而舆论普遍认为,高校作为育人场所,应当完善师德考察机制,让司法判决和师德处分真正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