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考上一本,出轨父亲拒付学费遭质疑
江苏无锡的朱女士身患肺癌,女儿刚考上一本,丈夫唐先生却以“已成年”为由拒绝支付大学学费,并明确声称离婚“无财产可分”,此事随即引发舆论热议。
一、事件核心:婚内出轨与“一毛不拔”
家庭背景:朱女士与丈夫唐先生结婚21年,白手起家。2025年,唐先生与第三者伪造结婚证,在上海某医院成功培育出可移植的受精卵胚胎。事发后朱女士起诉医院、丈夫及第三者,要求处置涉案胚胎,该案于2025年7月开庭未宣判。
经济反差:在离婚诉讼中,唐先生声称“无财产可分”,并以女儿已满18周岁为由,明确拒绝承担大学学费及生活费。但他却被曝出为第三者做试管婴儿支付大额费用,这一对比引发强烈质疑。
孩子状态:高三时得知父亲出轨,女儿成绩一度直线下滑,但她最终咬牙考上一本,并表示将兼职赚取生活费。
二、法律边界:仅子女成年≠义务免除
基本规则:根据《民法典》,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仍有抚养义务。但对全日制成年大学生,当前司法实践普遍认为非法定强制义务,父母支付更多属于道德范畴。
律师视角:有律师指出,唐先生想用“已成年”逃避责任行不通,朱女士仍可要求其支付生活费及相关费用。
司法判例参考:多起类似案件(如湖南株洲离异父拒付美术专业高额学费案、郑州23岁研究生诉父案)中,法院判决均不支持成年子女强制索要大学学费,但离婚协议有明确约定的,法院可酌情按普通标准支持部分费用。
三、舆论焦点:要不要“一码归一码”?
第一类观点:认为法归法、情归情。唐先生婚姻过错的追责应通过离婚财产分割、损害赔偿解决,不能借学费实施道德绑架;法律支持他拒付,这没错。
第二类观点:认为情理难容。母亲患癌,父亲却重金养外室、做试管婴儿,拒付亲生女儿学费,这远低于最低亲情伦理底线;网友质疑“法律是底线,不是做人的最高标准”。
核心争议:该案将“父母是否必须为成年大学生支付抚养费”这一长期存在的法律灰色地带,推至公众审视的中央,也让“婚姻过错”与“子女抚养义务”能否切割成为焦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