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茉莉奶白”商标会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
新茶饮品牌“茉莉奶白”近期陷入了一场因自身名称而起的商标困境——其申请在第21类茶杯等商品上注册“茉莉奶白”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易使公众对商品外观颜色等特点产生误认”为由驳回,连复审也未能翻盘。
一、驳回的核心原因:名称自带“描述性”,触碰商标法红线
“茉莉”与“奶白”均为描述性词汇: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茉莉”易让消费者联想到茉莉花香或茉莉茶底,而“奶白”容易被理解为奶白色的外观。用在茶杯等商品上,消费者可能误以为该商品本身具有茉莉香味或是奶白色,从而对商品特点产生误认。
具体法律依据:该驳回依据的是《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产地或者其他特点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品牌方主张未被采纳:茉莉奶白在复审中主张,“茉莉奶白”是长期使用的整体品牌标识,消费者不会拆分理解为“茉莉”和“奶白”。但审查机关认为,所举证据不足以推翻“欺骗性”认定,仍维持驳回决定。
二、并非孤立事件:多类别商标申请接连失利
同类申请均遇阻:此前,茉莉奶白曾在水果、蔬菜、奶制品、酒类、水果罐头等商品类别上申请注册“茉莉奶白”商标,同样因可能使消费者对商品原料、成分产生误认而被驳回。
“撞名”本身存在固有缺陷:律师分析指出,品牌方以整体品牌名解释在经营层面有一定合理性,但在行政审查逻辑下,姓名本身“一眼就能看出描述性”,要推翻欺骗性认定难度较大。
三、对品牌的实际影响:主业无碍但周边受限
核心业务不受影响:茉莉奶白在第43类餐饮服务(即卖奶茶的主业)上的商标早已注册成功,卖奶茶照常进行。
周边产品开发受限:茶杯、杯具套装等属于典型的品牌周边品类,若无法注册商标,未来只能以“未注册商标”形式使用,维权难度将大幅提升。
给行业的警示:本次事件为所有新消费品牌敲响警钟——起名不能只图好听、有氛围感,还必须先评估词义是否触及商标局的“描述性”审查条款。名字越“一看就懂”,商标注册越容易“一注就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