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奶茶品牌取名时如何避免商标被驳回?
茉莉奶白因名称中的“茉莉”和“奶白”被认定为描述性词汇,在茶杯等品类申请商标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事件为其他奶茶品牌敲响了“起名先过商标审查关”的警钟。
一、事件核心:名字成了“产品说明书”被驳回
被驳品类与理由:茉莉奶白在第21类茶杯等商品上申请“茉莉奶白”文字商标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后认为,“茉莉”可能让人联想到茉莉花香或茶底,“奶白”易被理解为奶白色外观,使用在茶杯上会使公众对商品外观、颜色等特点产生误认,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欺骗性”条款。
品牌方抗辩失败:茉莉奶白主张该名称是长期使用的整体品牌标识,消费者不会拆解为“茉莉”和“奶白”去判断杯子颜色,但复审机关认定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推翻“欺骗性”认定,维持驳回决定。
多类别接连受阻:此前该品牌在水果、蔬菜、奶制品、酒等类别上的同名商标申请,同样因可能使消费者对原料或成分产生误认而被驳回。
二、品牌警示:描述性词汇是商标注册的“雷区”
审查逻辑:商标局审查的是公众对词汇字面含义的客观理解,而非品牌方的使用意图。只要名称本身带有对商品属性(成分、颜色、质量、工艺等)的描述性,就可能构成“欺骗性误认”。
拆解风险:品牌名一旦被拆解为通用描述词(如“茉莉”指原料、“奶白”指颜色),就会因缺乏显著性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其他商家可无偿使用这些通用词汇。
实际影响:核心的第43类餐饮服务商标已注册,卖奶茶的主业不受影响;但茶杯、杯具套装等周边品类无法注册商标,未来只能以“未注册商标”形式使用,一旦遭遇侵权,维权难度大幅增加。
三、避坑指南:奶茶品牌取名应遵循“四项原则”
原则一:绕过“描述性”雷区:避开直接描述原料(如椰汁、芒果)、颜色(如奶白、玄米黄)、工艺(如鲜榨、手作) 的词汇。若必须加入,应搭配独创性元素(如“喜茶”的“喜”无实质含义,整体显著性高)。
原则二:预检“跨品类”风险:一个词在餐饮类能注册,换到周边品类(水杯、服饰、食品) 可能被认定为描述。建议在品牌创立之初就进行全类别商标检索,评估不同品类下的词义风险。
原则三:优先使用“臆造词”:独创、无固定含义的词汇(如“奈雪”“蜜雪”)是商标注册的“安全牌”,天然具备强显著性。《商标法》第十一条要求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臆造词最容易满足这一要求。
原则四:进行“组合式”布局:品牌名若含通用词,可尝试“品牌名+独创图形” 的组合商标申请,利用图形元素提升整体识别度;同时尽早注册第43类(餐饮) 这一核心类别作为基本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