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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4:05来自 其他

医生判刑一年,对急诊医生执业有何影响?

  近日,江西抚州一名急诊医生因漏诊导致患儿死亡,被法院以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这一判决结果正在医疗行业内部引发关于“防御性医疗”是否会加剧的激烈讨论。

  一、案件事实:漏诊与追责全貌

  事件经过:2024年2月17日凌晨,一名2岁多患儿因呕吐、腹胀到抚州健强第五医院急诊就诊,首诊医生韩某接诊。当日下午家属将患儿自行转院至江西省儿童医院,转院途中患儿突发心脏骤停,到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医疗鉴定:相关鉴定认定该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明确医院存在漏诊、延误病情、未及时手术治疗等过错。

  责任划分:法院判定医院承担85%责任,赔偿患儿家属146万余元;首诊医生韩某则先后受到行政处罚,并因涉嫌医疗事故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审、二审均作出有罪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二、判决依据:为何追究刑责

  法律定性:该案适用《刑法》第335条医疗事故罪,即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关键考量:张强医生集团创始人张强医生分析,法院认定医生存在“主观上的疏漏且后续诊疗流程整体存在缺陷”,最终造成患儿死亡,因此刑事处罚具有惩戒依据。

  三、执业影响:防御性医疗与行业震荡

  直接冲击:该判决引发了急诊医生群体对执业风险的普遍担忧。有观点认为,此类追责可能导致更多“防御性医疗”——医生为避免漏诊风险而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反而可能耽误真正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

  行业分歧:张强医生指出事件具有两面性——若医生的疏忽确实构成严重过错,刑事处罚能对整个医疗界起到惩戒和警示作用;但若责任界定模糊、判罚失当,则可能对社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导致一线医生在急诊决策时过度保守。

  三、事件时间线:从接诊到终审

  关键节点梳理:

  2024年2月17日凌晨3点:患儿因呕吐、腹胀就诊于抚州健强第五医院急诊

  当日下午2点:家属自行转院至江西省儿童医院

  转院途中:患儿突发心脏骤停,到院抢救无效死亡

  后续追责:医疗鉴定认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 医院被判赔146万余元 → 医生韩某受行政处罚并因医疗事故罪被公诉 → 一、二审均判有期徒刑一年

  博弈双方:业界两种声音

  

  • 立场
  • 核心观点
  • 代表人物/来源
  • 支持判刑确有主观疏忽且造成严重后果,刑事惩戒是维护医疗安全的必要手段张强医生(在明确过错成立的前提下)
  • 担忧影响可能导致防御性医疗加剧,医生在急诊中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反而贻误真正急症行业部分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