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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3:12来自 其他

  一、角色名版权保护的本质:名称不独占,但角色整体受著作权保护

  名称本身不构成独立版权: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表达(情节、人物关系、具体描写),而非脱离作品单独存在的角色名称。因此“王语嫣”这三个字作为通用名称,不会被任何一个演员或公司“注册独占”。

  角色整体设定的著作权归属:金庸创作的《天龙八部》中的“王语嫣”(包括其性格、身世、与段誉、慕容复的关系等完整设定)是受著作权保护的原创角色。任何影视作品如果直接翻拍或改编金庸原著中的王语嫣故事,必须获得金庸著作权继承人的正式授权。

  跨界使用需区分情形:若全新作品只使用了“王语嫣”这个姓名,但角色背景、人设、故事线完全原创(如民国、现代、架空设定),则不构成对金庸原著角色的侵权。反之,若连人物关系、核心设定一并挪用,则面临法律风险。

  二、迪丽热巴版“王语嫣”的性质:原创民国角色,非金庸翻拍

  角色出处明确:迪丽热巴在待播剧《九重天》的“民国重生喜剧”单元中饰演的角色名为“王语嫣”,但该角色是编剧徐兵原创的民国背景下的全新人物,与金庸武侠世界无关。

  故事背景完全不同:《九重天》剧情设定在清末民初,讲述土楼寨中人的乱世抗争与宿命抗争,与《天龙八部》的北宋江湖世界有本质区别。剧中王语嫣是一位历经战火成长的大小姐,穿旗袍、披肩,气质温婉又坚韧。

  制作方的合法立场:该剧由腾讯视频出品,编剧/总导演为徐兵,如此规模的商业项目在立项时必然经过严格的版权合规审查。既然使用“王语嫣”这一角色名,说明法务团队认定该原创角色不构成对金庸原著的侵权。

  

  三、其他演员能否使用“王语嫣”角色名:结论是完全可以

  历史先例充分:金庸《天龙八部》的王语嫣此前已有陈玉莲(1982)、宋冈陵(1990)、李若彤(1997)、刘亦菲(2003)、张檬(2013)、文咏珊(2021)等多版演绎,本身就证明该名字不属于任何特定演员。

  “王语嫣2.0”标签系错误标签:有网友将迪丽热巴版本称为“王语嫣2.0”,但这一说法被广泛批评。因为刘亦菲版本本身也是翻拍,并非“1.0”。李若彤版(1997)的拍摄时间甚至早于刘亦菲版(2003)。正确的认知是:每个版本都是独立作品中的独立角色,不存在“几代传承”的关系。

  法律上无需授权的情形:只要新作品中的“王语嫣”是一个原创角色(即不复制金庸原著的情节、人物关系、核心设定),任何编剧、制作方都有权为其创作的角色起名为“王语嫣”,这与金庸著作权无关。当前争议中,编剧起名、剧组使用,都是正常的创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