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雷州事业单位招考笔试第一的陈女士,在面试前遭遇第二名“花钱劝退”,举报近三个月后,第二名反而登上拟聘用公示名单;目前陈女士未获得重新录用机会,当地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但最终结论尚未公布。
一、事件核心经过:从笔试第一到落选
笔试领先,遭金钱利诱:陈女士报考雷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高中舞蹈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第一。面试备考期间,一名自称该校“高老师”的人员通过微信联系她,转达第二名考生的诉求:愿意出数万元,请陈女士放弃面试,把岗位让出。
当面嘲讽与亲属关系曝光:陈女士当场拒绝并录音留存。面试当天,第二名考生当面说“我当时都求你别来你还来”,并在现场多次向工作人员提及母亲就在该校任职,希望能与母亲同校工作。
举报拖延,第二名仍被公示:陈女士于5月25日向雷州市教育局举报,5月28日通过12345政务热线提交工单,但办理过程两次延期,直至7月31日才移交雷州市纪委。8月3日,雷州市教育局发布拟聘用公示,该岗位拟聘人员正是那名笔试第二名考生,陈女士不在名单中。

二、当前进展:纪检调查已启动,结论尚未落地
官方回应:湛江市教育局人事科工作人员表示,已收到投诉并责令雷州市教育局开展核查,纪检程序已经启动,正在对招聘相关人员全程跟进督办。对于第二名进入公示,官方解释“现阶段核查到该考生笔试、面试分数没有异常,因此按程序发布拟聘用公示”。
陈女士现状:截至报道发布日(8月4日),陈女士尚未收到纪委的任何调查反馈结果。她多次拨打公示上的联系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民间关注焦点:事件引发舆论广泛讨论,焦点集中在“花钱劝退算不算违规”“考生信息如何泄露”“亲属任职为什么没触发回避制度”以及“举报未结案就公示是否合理”。
三、程序争议:分数合规≠招考全程合规
利诱行为本身已触碰红线: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串通作弊、扰乱招考秩序可取消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金钱利诱竞争对手弃考,即便未被接受,也属于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
信息泄露与回避制度疑问:第二名如何获取陈女士的联系方式?“高老师”是否利用校内职务私自传话?第二名母亲在该校任职,是否违反了招聘回避制度?这些疑问均悬而未决。
调查与公示的时序问题:多名评论指出,举报在先、调查未结,公示照常发布,可能导致后续即便查实违规,纠错成本极高。有法律人士强调,若程序违规,录用结果在法律上应属无效,公示应当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