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恶意转发张月AI兽图的账号是否也要担责?
演员张月被恶意AI生成兽图事件持续发酵,法律上明确:明知是侵权黑图仍大量转发的账号,同样需要承担连带侵权责任,绝不是“只是转发一下”就能免责。
一、事件核心:恶意AI兽图已被取证,工作室表态追责
2026年8月3日,某博主使用AI将张月照片恶意篡改为“兽图”并公开传播,多名大V账号套转嘲笑。8月4日,张月方正式回应:相关内容已第一时间完成取证并同步至工作室,明确表示“不支持、不容忍任何通过AI生成、恶意篡改等方式侵犯艺人肖像权益、损害艺人形象的行为”,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手段。- 侵权主体:初始制图者(橙V大粉)及其后转发扩散的黄V、红V账号。- 侵权性质:律师指出,因AI兽图可识别为张月本人且带有明显丑化、贬损性质,涉嫌同时侵害肖像权与名誉权,构成双重侵权。


二、法律定性:AI制图与转发均属人格权侵权
《民法典》第1019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AI生成兽图并以侮辱性文案传播,造成社会评价降低,同时触犯名誉权。- 肖像权侵权:认定核心在于“可识别性”——公众能否辨认出是张月,而非AI技术是否完美复刻。- 名誉权侵权:客观导致公众对张月产生负面评价,即使来源为AI生成,侵权责任同样成立。
三、转发者责任:明知恶意仍扩散,须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用户最关心的“转发账号是否担责”,检察机关与律师均给出明确结论:- 连带侵权责任:转发传播者如果明知是恶意AI黑图,仍然大量转发扩散、扩大损害后果,需要与初始制图者共同承担删除内容、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等责任。- 行政处罚风险:情节较重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处5-10日拘留并罚款。- 刑事转化可能:若传播范围极广、造成受害人严重精神损害等极端后果,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 维权路径:被侵权人可先固定证据(截图、录屏、时间戳公证),向平台投诉要求删除封禁,再锁定账号身份提起民事诉讼索赔;情节恶劣还可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