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正千万存款事件中,冻结的1901万为何不等于真实存款?
一、误解根源:将“保全冻结额度”当作“实际存款”
司法文书被误读:2023年4月,罗正前经纪公司麦锐传媒因合同纠纷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罗正名下的银行存款1901万余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许多网友看到这一数字后,直接将其等同于罗正个人账户中的实际存款。
概念混淆:“冻结额度”是申请人(原告)主张的索赔上限,用于担保未来判决的执行,并非账户实有资金。律师指出,财产保全冻结额度 ≠ 实际存款,这是法律常识,但普通公众容易误解。
二、核心机制:法院冻结以“实际余额”为限
规则一:冻结金额不能超过账户实际金额。根据《民事诉讼法》,法院执行冻结时,若账户余额不足保全额度,只能冻结实际存在的钱,无法冻结“不存在的钱”。
规则二:账户余额不足时,冻结的是“账户本身”。如果账户里只有1万多元,法院实际冻结的就是这1万多元,不会“凭空”冻结1901万。此后账户若再进账,在保全期限内也会受限,但这不代表账户原本有那么多钱。
现实案例:罗正晒出的银行流水显示,2023年4月被执行时,其账户余额仅为 13,739元,而非网传的1900多万。
三、罗正的真实财务状况:高额解约金与借款还债
最终赔付金额远低于保全额度:罗正与前经纪公司的解约官司中,对方索赔5000万,最终法院认定的解约金为 361万余元,远低于保全时的1901万。这进一步说明,保全额度仅代表原告的主张,不代表被追讨方的实际负债金额。
资金来源于借款:这361万解约金中,有 200万是经纪人“潇潇姐”个人借款 给他的。罗正直到2026年春天才陆续还清这笔私人借款及垫付成本。
经济现状:还清债务后,他因影视行业萧条入不敷出,解散了工作室,连助理表弟也回乡进厂。他本人回应称“从未卖惨”,只是习惯了节俭的生活。
综上所述,网传的“1901万存款”其实是一场法律概念误会。法院冻结的额度是原告主张的索赔上限,而非被告户头里的现金。罗正的实际存款仅1万多元,所谓的“千万身家”,实质是尚未敲定的诉讼标的额,与他的个人财务状况存在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