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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姓艺人直播带货3个月仅成交278元事件的详细报道

贵州一位腊肉商家王女士花10万元请明星直播带货,最终仅卖出一单,而涉事直播公司三名创始人因合同诈骗罪已被终审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并非一次简单的“带货翻车”,而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骗局。

一、事件核心:10万坑位费仅卖一单

签约经过:2024年1月,贵州烟熏腊肉厂负责人王女士与上海某直播公司签约,缴纳10万元“坑位费”,对方承诺由明星夫妻出镜直播,保底实现百万元以上销售额

直播状况:直播如期进行,但王女士的腊肉产品全程未与明星同框,仅短暂上架约两分钟,最终只成交一单,她提前备好的170万元货物全部积压在仓库

维权困境:王女士要求退款时,发现直播公司早已人去楼空,随后联合其他受害商家报警

二、诈骗认定:三场直播收割2600余万

涉案规模:涉事公司共举办三场直播,累计收取330家受害商家“坑位费”2600余万元,但实际总销售额仅68万余元

反常承诺:合同约定了1:8甚至1:10的保量销售比,业内人士指出正常保量比达到1:3已属成功,1:10明显违背商业常识

内部泄底:公司创始人汤某某在微信中明确承认“肯定做不到”,并计划“先扯皮,大不了最后按民事纠纷解决”

三、判决结果:三名主犯获刑十年以上

刑事定性: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认定该公司的合法形式难掩诈骗本质

终审判决:一审法院判处汤某某、王某甲、王某乙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至十一年三个月,并处20万至30万元罚金;2026年1月20日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明星回应:涉事明星夫妻黄圣依、杨子方称,二人仅为受邀嘉宾,不认识招商公司,未作出任何保量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