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10万请明星带货仅卖1单,商家170万腊肉积压!
贵州一腊肉商家花10万元请明星直播带货,结果仅卖出1单,涉事直播公司最终因合同诈骗被判刑,这不是简单的“带货翻车”,而是典型的“保量骗局”。
一、核心事实:10万元换来1单成交,170万腊肉积压
被骗经过:2024年1月,贵州烟熏腊肉厂负责人王女士与上海某直播公司签约,缴纳10万元“坑位费”,对方承诺由明星夫妻出镜,能带来百万元以上销售额。
直播实况:直播期间,王女士的腊肉产品全程未与明星同框,仅短暂上架约2分钟,最终仅成交1单,销售额仅百余元。
商家损失:王女士为应对“爆单”备了170万元货物,全部积压在仓库,找公司退款时发现对方已人去楼空。
二、法律定性:合法形式难掩诈骗本质
立案侦查: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介入后,认定该案并非单纯民事纠纷,而是合同诈骗,推动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作案手法:公司创始人汤某某等人在无履约能力情况下,利用3家空壳公司招商,对外承诺1:8甚至1:10的保量销售比(业内1:3已属成功),选品潦草,并虚假悬挂知名电影集团招牌营造背书假象。
内部证据:引流队长在微信询问“真能做到吗”,汤某某回复“肯定做不到,到时候先扯皮,大不了按民事纠纷解决”,且公司未预留退款资金,收来的钱被三人私分。
判决结果:三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至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万至30万元,2026年1月二审维持原判。
三、行业警示:流量不等于销量,商家需警惕“保量”陷阱
巨额骗局:涉事公司共举办3场直播,累计向全国330家商家收取2600余万元坑位费,实际总销售额仅68万余元。
明星定位:涉事明星夫妻澄清,二人仅为受邀嘉宾,露面两小时,未参与招商和保量承诺,当晚展示的商品中不包括涉事腊肉。
行业反思:这一案例撕开了“明星带货=爆单”的泡沫——明星流量与消费力是两回事,盲目迷信明星光环,忽视选品、受众匹配与合同条款,极易落入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