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加强对网红漂流项目的安全监管?
近期央视曝光网红峡谷漂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部分景区利用未改造的天然河道运营、私自加深水位制造刺激,导致翻船游客受伤成为常态。针对这一乱象,强化安全监管的核心在于填补“既不属于特种设备也未纳入高危体育项目”的监管空白,建立从河道改造标准到救援人员配置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一、明确监管归属,补齐分类盲区
当前网红峡谷漂流处于监管灰色地带,既未被列入特种设备目录,也未被严格纳入高危体育项目监管,导致缺乏统一的建设规范和运营准入标准。对此应推动分类定级:符合大型游乐设施运行参数的漂流项目,强制纳入特种设备监察范围;其余漂流按高危体育项目管理,由体育、文旅部门联合核发运营许可证,明确行政审批、河道建设、装备标准等硬性要求。
二、细化安全标准,严格过程管控
我国《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程》明确规定漂流河道水深应不大于1.2米、水道内壁应光滑平顺、无尖角凸起。监管部门需依据此规程对河道改造、水位设定、落差幅度设定可量化指标,并实施“开工前审批+运营中抽检”的双重审查机制。尤其针对使用天然河道的项目,必须强制要求对水下暗礁、尖角进行平滑钝化处理,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方可开放。
三、强化现场救援与人员持证配置
曝光画面显示,部分景区救援船容量小、人手少,多船连续翻覆时救援能力严重不足。应参照高危体育项目标准,要求每公里河道配置不少于3-5名持证救生员,高风险段救生岗间距不超过200米,并配备与客流量匹配的救援船只与设备。同时建立恶劣天气停运阈值(如小时降雨量≥20毫米、流速超过3m/s),由属地文旅、应急部门联合督导执行,对违规操作景区从严处罚直至关停。
四、压实主体责任,建立联合检查机制
基层党组织可牵头整合文旅、市监、应急、水利等部门力量,开展常态化排查,重点核查河道改造标准、汛期限流机制、应急救援配置,对无证运营、刻意制造危险落差的项目果断叫停整改。同时倒逼景区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事发后快速停运与游客疏散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