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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局低空安全司的内设机构有哪些?

中国民用航空局新设立的低空安全司已于2026年5月正式亮相,不过目前官方尚未公布其下属具体内设机构的详细清单,公开信息主要聚焦于该司的职责范围、编制规模及工作重点。

一、核心职责定位:安全管理与平台建设

根据中国民航局官网信息,低空安全司的职责明确为“起草低空民航发展规划、统筹低空安全与发展、建设低空飞行服务调度平台和低空飞行服务站体系等工作”。这意味着该司的核心任务聚焦于安全监管与基础设施支撑,而非产业宏观战略,这与国家发改委低空经济发展司的“顶层规划”定位形成明确分工。

安全监管:制定低空飞行安全标准,对无人机、eVTOL等进行适航审定和运行监管,确保“管得住才能飞得稳”。

平台建设:负责搭建全国统一的低空飞行服务调度平台(相当于低空“空中交管系统”),并建设低空飞行服务站体系,为低空飞行提供气象、航行情报等基础服务。

二、编制规模与成立背景

新机构核定编制30名,这一规模在民航局内设司局中处于较高水平,凸显了国家对低空产业监管与发展的高度重视。其成立是继2024年底国家发改委成立低空经济发展司后,国家层面完善低空经济管理架构的关键一步,正式形成“发改委顶层统筹规划、民航局行业落地监管”的双层管理模式。

决策背景:截至2025年底,我国注册无人机已超328万架,面对“黑飞”干扰民航、坠入铁路等安全隐患,专业监管力量的介入势在必行。

成立时间线:2026年5月9日,民航局原局长李家祥在行业论坛上透露中央编办已正式批复;5月13日起,民航局官网更新显示该司正式亮相。

三、工作重点:法治化与技术化双轮驱动

低空安全司的设立意味着低空经济进入常态化、制度化监管阶段,其工作重点体现在法治体系建设和技术手段升级两个维度。

法规完善:2026年是低空经济法治大年——1月1日《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黑飞”纳入治安拘留范畴;5月1日两项无人机强制性国标实施,要求实名登记和运行识别;7月1日新《民用航空法》施行,为低空经济提供全链条制度保障。

技术支撑:信息通信业正在协同发力,到2027年要实现全国低空公共航路地面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率不低于90%,为低空飞行提供通信、监视、导航等基础能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