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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04:36来自 情感看点

妻子患癌期间丈夫出轨并转移财产,离婚时能否要求少分财产?

一、法律依据:重大过错是争取少分财产的核心武器

民法典撑腰: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第1091条明确,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少分或不分的前提:法律并不自动让过错方少分财产,无过错方需要向法庭提交对方存在婚内出轨、同居、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的实质证据,法官才有可能在分割比例上向无过错方倾斜。

常见维权路径:妻子可同时主张三件事——追回丈夫赠与小三的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申请对丈夫隐匿转移的资产进行重新分割 。

二、现实困境:丈夫抢先起诉并宣称“无财产可分”

“五个零”的离婚诉状:近期引发全网关注的案例中,江苏无锡的朱女士2019年确诊肺癌,2025年发现丈夫唐某与第三者伪造结婚证做试管婴儿。丈夫不仅未道歉,反而抢先起诉离婚,在诉状中全部勾选“无”——无共同财产可分割、无共同债务、无子女抚养费、无探望权争议、无离婚损害赔偿 。

财产已被转移和隐匿:朱女士在婚内是家庭主妇,对丈夫公司经营状况和实际资产完全不知情。丈夫不仅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还私下办理“香港高端人才计划”准备移民,试图带着全部资产另起炉灶 。

分割方案极不公平:丈夫提出的财产分割方案是“优先保证公司运作和个人开支,剩余财产才分给原配,且分期按年按月支付”,朱女士形容这是“像领工资一样问他拿钱” 。

三、妻子维权策略:果断行动,避免人财两空

第一步:申请法院调查令。朱女士已向法院申请调查丈夫名下的银行流水、公司账户、不动产登记等信息,以锁定被转移财产的流向 。

第二步:追回赠与第三者的财产。丈夫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试管婴儿相关费用、为第三者购置物品或转账,妻子均有权起诉要求第三者返还 。

第三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与倾斜分割。依据丈夫婚内出轨、伪造证件、转移资产等多项过错,朱女士可在离婚诉讼中同时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并要求法院在财产分割时向自己倾斜,让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