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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剩余胚胎归第三者?医院回应引爆争议
近日,江苏无锡的朱女士发现丈夫婚内出轨并与第三者伪造结婚证培育冷冻胚胎,而医院回应称:只要朱女士同意离婚,丈夫与第三者就能凭新结婚证取出封存胚胎继续移植,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一、医院对婚外胚胎的处理方式
封存而非销毁:涉事的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表示,因无法可依,不能销毁该争议胚胎,只能采取封存措施,封存期限可达20至30年。
取出条件:医院告知朱女士,待其与丈夫办妥离婚证,丈夫与第三者补办真实结婚证后,“二证合一”便可解封胚胎,用于后续移植。
拒绝原配销毁请求:院方曾以“无法核验朱女士结婚证真伪”及“胚胎处置权属于精卵提供者”为由,拒绝朱女士单方销毁胚胎的申请。
二、案件背后的法律困境
胚胎法律属性模糊:律师分析指出,冷冻胚胎属于具有伦理属性的特殊物,尚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民事主体,其处置权原则上归属于精子、卵子的生物学提供者,原配未提供遗传物质,无权单方要求销毁。
卫健委态度:当地卫健委回应称,无法认定中山医院违规,且卫健委没有销毁胚胎的职权,涉事医院至今拒绝与朱女士沟通。
丈夫的伪造行为:朱女士丈夫因伪造结婚证,此前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三、当前诉讼进展与家庭困局
双案并行:2026年7月30日,“婚外胚胎”侵权案在上海开庭审理,当天朱女士又收到丈夫提起的离婚诉讼传票,离婚案定于8月11日开庭。
丈夫零财产分割要求:在离婚起诉书中,丈夫在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子女抚养费、损害赔偿等选项均勾选“无”,声称无财产可分割,且认为女儿已满18周岁无需再支付抚养费。
朱女士的诉求:朱女士坚持要求处理该婚外胚胎,并希望法院支持财产调查,为20年婚姻和刚高考完的女儿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