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前沿记
21小时前来自 其他

AI女团成员的脸部特征是否侵犯了真人明星的肖像权?

一、侵权认定的法律红线

可识别性是关键:根据《民法典》,肖像权的核心在于“可识别性”。如果AI生成的脸部特征足以让公众联想到特定真人明星,就可能构成侵权。例如,有网友指出《星光108》至少6-7名选手融入了Angelababy的面部特征,甚至选手的昵称也与“AB”相关。

“非真人出演”≠无权利保护:法律专家指出,即便角色是虚拟的,只要其形象能够指向某个具体的真人,同样可能触及肖像权边界。AI女团并非法外之地,“没有真人出演”不等于不需要尊重真人权利。

训练素材的授权问题:更需追问的是,这些AI形象是基于哪些数据生成的?训练素材是否取得了明星本人的授权?是否覆盖了商业使用、二次开发等场景?若AI模型使用了未授权的明星面部数据,从生成源头就已存在侵权风险。

二、数据来源的合规隐患

明星被“投喂”的普遍担忧:多位艺人后援会已公开发布声明,呼吁粉丝不要将艺人照片“投喂”给AI模型。因为一旦用户上传的面部照片被纳入通用素材库,就可能被用于生成不当内容,甚至被恶意用于造谣、诈骗。

“融脸”现象的具体指控:在《星光108》中,观众普遍反映“看到了太多三次元女星的脸”,甚至有网友直言“AI不可能凭空造出108个人,融别人家的脸时给钱了吗?”这些评论反映出公众对数据来源合法性的深度质疑。

授权链路的空白:目前,多数AI内容平台并未公开其训练数据的来源和授权情况。这意味着,当AI生成的形象越“像”真人,其背后的法律风险就越难以追查。

三、现阶段的监管与维权现状

艺人团队的主动“划界”:为应对侵权风险,已有多家艺人工作室和粉丝后援会发布“禁令”,明确禁止将艺人形象用于AI二创。例如,傅菁后援会呼吁粉丝“不要拿艺人的图喂AI”,并称此举可能侵犯肖像权,给艺人带来隐患。

平台责任亟待厘清:作为《星光108》的发布平台,抖音被置于舆论焦点。专家指出,平台在审核此类AI选秀内容时,应当增设“人脸相似度审核”和“AI标识”等机制,并建立“投诉下架通道”。但目前,多数平台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合规审核流程。

法律与技术的赛跑:目前,我国针对AI生成内容中“换脸”“融脸”的专项立法尚在完善中。业界呼吁,AI偶像真正的护城河不应是无限复制一张“完美脸”,而是一套可追溯、可解释、可退出的身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