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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小时前来自 科技看点

竹知了音效为何会与余承东恶意剪辑片段关联?

传统玩具“竹知了”摇动时发出的“哇哇”声,与华为高管余承东在发布会上的标志性口音意外“撞车”,被网友制作为大量恶搞视频,华为以“损害商誉”为由批量投诉下架,反将该梗推向热搜,引发全民关于“玩梗边界”与“企业维权”的大讨论。

一、音效相似:无心巧合如何演变为“暗喻”?

发音高度重合:竹知了是一种传统非遗玩具,摇动时会发出“哇哇”的声响;网友发现这与余承东2023年在问界M9发布会上喊出“1000万以内最好的SUV”时,台下观众发出的惊叹声,以及余承东本人习惯性的语气词极为相似。

创作爆发:2026年7月下旬,大量网友将竹知了玩具的画面与余承东演讲音频拼接,辅以“一千万以内最好的玩具”等文案,制作成魔性短视频,在抖音、快手等平台形成“竹知了挑战赛”,单条视频播放量破千万。

二、从“玩梗”到“侵权”:创作手法越界

刻意暗喻与影射:律师指出,这些视频虽未直接点名,但通过余承东的标志性发言,配合竹知了发出的与发布会现场相似的音效,形成了明确的指向性暗喻,属于“刻意采取暗喻影射、谐音、魔改音频等隐晦方式,戏谑、丑化、嘲讽企业及企业家”。

远非“无心之失”:部分视频甚至将竹知了画上电子脚镣,或搭配推倒竞争对手大楼的画面,其嘲讽和影射的恶意已经超出了单纯玩梗的范畴。

规模化传播的后果:大量同质化恶搞视频持续传播,会固化戏谑调侃的舆论氛围,潜移默化地影响公众对企业家及品牌的观感,这已超出公众人物对合理调侃应有的容忍义务。

三、法律定性:未点名也可能构成侵权

“不点名”≠免责:法学专家指出,名誉权侵权的认定并不以“直接点名”为前提,只要通过特定语境和元素组合使公众能识别出指向特定主体,即可能构成侵权。

维权行为的合法性:华为方面以侵害名誉权和损害企业商誉为由发起投诉,是企业在面对规模化人格贬损时的合法维权动作。

舆论反噬的启示:尽管部分单纯展示玩具的视频被“误伤”下架,引发公众对“矫枉过正”的讨论,但此事件确实给创作者和公众划下了一条清晰的红线——“玩梗”需要尊重,“幽默”不应成为恶意丑化的挡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