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承东回应恶意剪辑风波:玩梗不等于侵权
一、事件起因:从“竹知了”到网络狂欢
巧合触发:2026年7月起,网友发现传统玩具“竹知了”摇晃时发出的“哇哇”声,与余承东在问界M9发布会上那句“1000万以内最好的SUV”引发的现场惊叹声极为相似。
病毒式传播:短视频平台迅速掀起“竹知了挑战赛”,单日涌现超3000条同款视频:有人配合“一千万以内最好”的字幕玩梗,有人标注“余总听见了吗”,虽未直接点名,但通过音效、文案组合已形成明确指向。
批量投诉:华为法务团队以“损害企业商誉与企业家名誉权”为由,对大量涉事视频发起批量投诉,导致相关视频在抖音、快手等平台大规模下架,甚至部分仅展示玩具的普通视频也被“误伤”。

二、法律解读:玩梗与侵权的红线在哪里
暗示即可能侵权:娱乐领域律师指出,名誉权侵权认定不以“直接点名”为前提。只要通过特定情境、元素组合能使公众自然联想到特定主体,就可能构成侵权。本次“竹知了”视频通过标志性发音、发布会名台词等元素,已形成足以让大众识别并产生贬损联想的“指向性暗喻”。
规模化负面效应:当这类视频形成规模化传播,会持续固化“丑化-戏谑”的舆论氛围,潜移默化降低公众对企业家及品牌的正面观感,远超公众人物应容忍的“合理调侃”范畴。
部分误伤属“精度问题”:部分单纯分享竹知了玩具、无恶意调侃的内容也被批量下架,属于平台处理时的操作精度不足,但不能因此否定投诉行为本身的合法性。
三、企业回应边界:维权与舆论博弈
支持维权方观点:许多网友和企业博主强调,“恶搞”不同于“玩梗”,恶意拼接、暗喻丑化已越过二创底线,涉嫌侵犯肖像权与名誉权,企业依法投诉下架是正当权利,不应被扣上“玻璃心”或“玩不起”的帽子。
“冷处理”与“反效果”争议:也有声音认为,大规模下架反而变相为事件“出圈”送上了流量,激化了部分网友的逆反心理。企业或许可以更审慎地区分恶意诋毁与趣味创作,避免“一刀切”伤及无辜。
事件价值:这场风波促使各方重新审视——网络创作要有尊重底线,企业维权需更精细化;在笑声与边界之间,平衡权利与包容,才是清朗网络空间的题中之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