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世众生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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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属于外卖多收打包费违规?

外卖多收打包费的违规情形,主要包括“未提供对应服务却按单品重复收费”、“将打包费设为不可取消的强制选项”以及“未在显著位置明码标价、结算时悄悄加价”这三类,近期已有多家店铺因此被市场监管部门开出罚单。

一、未提供服务却多收费:按单品重复打包,实际混装同一盒

这是目前最典型的违规情形。商家在系统中对撒尿牛丸、粉耗子、麻辣拌等单品逐一预设打包费(每项0.4-1元不等),消费者下单时无法取消,但收到的所有餐品却混装在一个大碗或一个打包袋里。2026年5月,江苏淮安一家“刘文祥麻辣烫”门店因此被淮阴区市场监管局警告并罚款1000元,并被责令取消强制预设的打包费,该案被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列为网络餐饮整治典型案例。上海金山区消保委的调查也发现,有8家店铺在消费者下单10份素鸡时收取了10元打包费,但实际仅用一个打包盒盛装,导致多收费用并无对应的包装服务。

二、强制收费:打包费设为不可取消的“必选项”,剥夺消费者选择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拥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包括“不购买”某项服务。商家通过系统预设将打包费设置为默认勾选且无法关闭,在法律上属于“强制交易”。2026年3月,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辖区首例打包费违规案——某餐饮店在两大外卖平台均将单品打包费设为必选项,消费者无法自主取消,该店因“强制消费”“骗取费用”双重违法被处以警告和罚款1000元。按照现行价格监管规则,商家必须在商品下单页面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且必须设置“无需餐具”选项;若消费者选择不要打包或餐具,商家不得变相捆绑扣费。

三、明码乱收:未提前告知、结算时加价,或混淆打包费与餐具费

商家未在下单页面显著标示打包费金额,而是在结算环节突然增收费用,属于违规收费。同时,打包费(对应餐盒、包装袋成本)与餐具费(对应筷子、勺子等用具)必须分开列明,商家不得混淆类目重复收费。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指出,平台目前对“打包费”“包装费”名称使用不统一、费用显示机制不够直观——加购页面无法直接看到每件商品对应产生的打包费,消费者需点击购物车页面中不易察觉的“小问号”图标才能查到明细。该法院已向外卖平台和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要求优化规则和费用显示机制,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