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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组集中清查主要针对哪些重点领域?

2026年7月,国家首次启动全国性质量督察,4个督察组已全部进驻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四省,重点针对“内卷式”竞争引发的质量风险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展开抽查核查。

一、本次质量督察的背景与定位

首次国家级专项督察: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于2026年7月20日起首次启动实施质量督察工作。

督察层级高、覆盖面广:共派出4个跨部门联合督察组,首批进驻广东、江苏、浙江、山东4个经济与制造业大省。

核心目标:压紧地方党委政府质量工作属地责任,整治行业低价“内卷”带来的质量乱象,打通部门监管壁垒,推动质量强国建设部署落地见效。

二、督察重点领域:集中清查三大方向

  • 重点方向
  • 具体领域与对象
  • “内卷式”竞争突出领域聚焦因恶性低价竞争导致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下降的行业,如家居建材、家用电器、食品、学生用品等,重点排查企业减质减配、“隐性降本”等问题。
  • 社会关切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瞄准投诉高发领域,包括工程建设、医美、养老服务、机动车检验等,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偷工减料、夸大宣传等行为。
  • 质量安全隐患与监管效能针对产品缺陷召回、特种设备安全、工程质量管控开展抽查;核查跨区域质量投诉处置是否相互推诿,检查过往问题整改是否形成闭环。

三、督察方式与后续处置机制

明察暗访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各督察组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综合运用抽样检测等质量技术手段,提升督察效能。

坚持“督服结合、督帮一体”:既努力发现问题、强化督促整改,也帮助解决问题,开展专家指导服务。

刚性处置与闭环管理:督察结束后形成正式报告与问题清单,向被督察省份集中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并对外公示;整改不力的将约谈通报,相关情况纳入地方政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