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买错机票7分钟退票被扣2022元,航司回应了
杭州张先生花2697元买错3张机票,付款7分钟后退票竟被扣掉2022元手续费,这一事件迅速引发全网热议,也再次将机票“天价退票费”推上风口浪尖。
一、事件经过:7分钟操作,75%票款被扣
购票与发现错误:7月30日13:54,杭州张先生通过平台购买3张8月4日三亚飞杭州的长龙航空机票,每张899元(含机建燃油),共支付2697元。付款7分钟后(14:01)发现日期误选为8月4日(原计划8月5日),立即申请退票。
高额扣费:退票后仅收到每人退款225元,3张票共被扣2022元,扣费比例高达75%(每人被扣674元)。退票原因勾选了“我要取消行程,不想飞了”,而非“错购”。
客服初始回应:张先生联系长龙航空客服后,对方强调“退改规则已公示,必须按标准扣费”,未主动告知其有错购补救政策,张先生难以接受。
二、航司政策与反转:内部存补救通道,但未主动告知
错购补救政策:长龙航空客服后回应称,旅客错购机票后,在2小时内购买同一航司正确行程的机票,可申请原错购机票全额退款。
政策未主动告知:张先生首次协商时,客服仅强调“个人原因不退”,并未主动说明该补救路径;直到媒体介入后,航司才披露此政策并为其启动特殊申请流程。
戏剧性巧合:张先生因单位临时通知,最终重新购买了同一天同一趟长龙航空航班,客观上满足了全额退款条件,目前航司已受理其全额退款申请。
三、核心争议:格式条款与告知义务
法律定性:律师指出,退票费本质是违约金,依据《民法典》,违约金应与实际损失相当。张先生退票时距起飞还有5天,航司完全有时间重新售票,实际损失微小,75%扣费明显过高,涉嫌霸王条款。
告知义务:退改规则属于格式条款中影响消费者重大权益的内容,航司及平台应履行“显著方式”提示义务。若规则以小字、折叠形式隐藏,消费者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张先生表示“没看到退改规则”,而客服也未主动告知补救政策,引发广泛争议。
平台与航司权责:平台表示退改规则由航司制定,平台不赚取退票手续费;航司则称需旅客联系本人处理。双方权责划分的模糊性,是消费者维权困难的重要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