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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小时前来自 科技看点

公瑾爆蛋商标被抢注后创始人还能正常使用吗?

“公瑾爆蛋”商标已被他人抢注,目前处于“等待实质审查”阶段,但创始人刘一鲁仍可正常使用该名称继续经营和创作,只是后续在商业变现上会面临法律风险。

一、商标被人抢注,创始人还能不能用?

法律上的“先使用权”:根据《商标法》,在商标被抢注前,创始人刘一鲁已经通过社交媒体持续使用“公瑾爆蛋”这一名称并积累了大量人气,这属于“在先使用”。即使他人成功注册了商标,刘一鲁在原使用范围内(如继续以个人名义发布教程、制作视频)仍可继续使用,不构成侵权。

商业扩张受限:但如果刘一鲁计划将“公瑾爆蛋”作为品牌进行线下门店扩张、销售预包装食品或授权他人使用,则必须获得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否则可能构成侵权。目前他已公开3.0版本配方并计划参加《家乡美食大赛》,若夺冠后要将配方落地线下门店,商标问题将直接成为商业化的障碍。

二、当前商标状态与创始人的应对

商标尚未注册成功:天眼查显示,“公瑾爆蛋”已被他人在“方便食品、食品、餐饮住宿、广告销售”等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但状态均为“等待实质审查”。这意味着商标局尚未正式核准注册,任何人(包括刘一鲁)均可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阻止其获准注册。

刘一鲁的主动应对:面对抢注,刘一鲁并未消极回避,反而在8月1日主动公开3.0版本全套配方与工艺,将“公瑾爆蛋”与自己的个人IP深度绑定。这种“技术开源+个人IP”的策略,能在商标争议中强化其“在先使用”与“有一定影响”的举证基础,为后续维权或谈判增加筹码。

三、给创始人的三条建议

立即提起商标异议:在商标公告期内(实质审查通过后会进入3个月公告期),刘一鲁应尽快委托专业机构,以“自己在先使用且已有一定影响力”为由,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阻止抢注者获权。

加速自有商标申请:刘一鲁应同步以自己名义或所属公司名义,在核心类别(如第43类餐饮、第30类方便食品)上提交“公瑾爆蛋”商标申请,抢占合法权利。

强化内容与品牌绑定:继续通过公开配方、参加综艺、与粉丝互动等方式,将“公瑾爆蛋”与个人形象强关联,使公众认知中的“公瑾爆蛋”直接指向刘一鲁,而非任何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