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大行贷款明示表必须包含哪些收费项目?
自2026年8月1日起,六大国有银行正式实施个人贷款差异化定价,并同步推行《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要求所有贷款相关收费项目必须“明码标价”、统一折算为年化利率,彻底终结过去“低息引流+隐性收费”的行业套路。
一、明示表必列项目:所有息费“一表打尽”
根据新规要求,《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必须逐项列明以下全部费用,并统一折算为年化综合融资成本(IRR计算方式):
贷款利息:基础资金使用成本,即传统的贷款利息支出。
分期手续费:若采用分期还款,则包含分期业务产生的手续费。
担保费与增信服务费:由担保公司、增信机构收取的费用,此前常被隐藏。
保险费:与贷款捆绑的保险费用,如信用保证保险等。
服务费与渠道费:平台服务费、中介服务费、咨询费等,过去常被拆分收取。
逾期罚息与违约金: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包括逾期罚息、挪用罚息、提前还款违约金等,同样需提前告知标准。
其他费用:如会员费、GPS费等任何与贷款相关的收费项目,均须逐项说明。
二、强制确认机制:看不见表不许签约
新规从流程上杜绝了“小字隐藏”“诱导签约”的可能,根据办理渠道设置了不同的确认方式:
线下办理: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必须在明示表上亲自签字确认,未提供即属违规。
线上办理:APP或网页端必须通过弹窗方式展示明示表,并设置强制阅读时间,不确认无法进入下一步签约流程。
消费分期场景:在网购等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支付页面必须以显著方式清晰展示综合年化成本及违约收费标准。
兜底承诺:明示表必须明确提示“除已列明成本项目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与贷款相关的息费”,表外收费一律属于违规,借款人有权拒绝并投诉。


三、六大行差异化定价:上限不同但规则统一
基于差异化定价原则,六大行于7月31日集体公示了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但实际利率仍以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个人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均为6%;住房按揭贷款五年期(含)以下为1年期LPR+0.5%,五年期以上为5年期以上LPR+0.5%。
邮储银行、交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均为12%;住房按揭贷款规则与四大行一致,跟随LPR加点。
重要区分:上述为“利率上限”,并非实际发放利率。各银行可根据借款人资质、信用状况等实行差异化定价,最终利率以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同时,综合融资成本(含所有息费)的加总水平不超过国家规定的24%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