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配癌症期间丈夫伪造结婚证做试管,医院是否需担责?
上海原配朱女士在患癌休养期间,发现丈夫伪造结婚证与第三者做试管婴儿并成功培育胚胎,她要求医院销毁胚胎遭拒后起诉了丈夫、第三者和医院;7月30日该案已开庭审理,但医院是否担责的关键在于法律规定层面尚未明确界定,目前卫健委认定医院查验证件环节尚无违规。
一、事件事实:患癌原配维权始末
原配处境:朱女士2019年确诊肺癌,历经四次手术后长期休养,与丈夫结婚20年并育有一名高三女儿。
发现过程:2025年11月,朱女士意外看到丈夫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的就诊通知短信,发现丈夫与第三者伪造结婚证,在该院成功培育了冷冻胚胎。
丈夫态度:此前朱女士曾提出备孕二胎遭丈夫拒绝,但丈夫得知第三者患有不孕不育后,却主动带其做试管;事发后丈夫不仅未道歉,还起诉离婚。
维权行动:朱女士持真实结婚证要求医院销毁婚外胚胎被拒,随后将丈夫、第三者及医院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销毁胚胎、第三者公开道歉、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等。
二、医院是否担责:法律困局与机构回应
伪造证件性质:丈夫因“使用伪造证件”已被行政拘留5日,伪造结婚证行为本身违法。但医院的责任认定尚存争议。
卫健委调查结论:上海市卫健委答复朱女士称,医院在实施辅助生殖过程中按规定查验了两人提供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尚无证据表明中山医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医院已停止相关服务,胚胎已封存。
销毁权归属难题:专业家事律师指出,我国法律未明确冷冻胚胎定义,司法主流观点视其为“受伦理约束的特殊伦理物”,处置权原则上仅属于精卵的生物学提供者(即丈夫与第三者),原配仅凭婚姻关系无权要求销毁,医院若无生效判决或双方同意擅自销毁,将面临侵权赔偿风险。
院方立场:院方告知朱女士,若她与丈夫离婚,男方与第三者补办真实结婚证后即可合法移植该冷冻胚胎。
三、当前进展:案件审理与制度反思
案件进程:7月30日,案件在上海市徐汇区法院非公开审理,未当庭宣判;朱女士同时收到丈夫起诉离婚的传票,定于8月11日开庭。
制度困境凸显:医院证件核验环节未能接入民政系统,难辨结婚证真伪,导致销毁与否皆可能侵权;事件暴露了辅助生殖资质审核机制的漏洞,律师呼吁完善制度以遏制同类事件。
社会议题发酵:此类依靠假证开展辅助生殖并非个案,不少婚姻受害者面临相似困境,事件引发了公众对辅助生殖技术伦理监管的广泛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