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支持哪些亲属?
根据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2026年6月联合印发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跨省给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这8类近亲属使用,真正实现“一人参保、全家受益”。
一、跨省共济支持哪些亲属
八类近亲属全纳入:覆盖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外孙子女。夫妻双方完全适用,兄弟姐妹等旁系亲属也首次被纳入跨省共济范围。
双向多对共济:一个参保人(共济人)可与多个近亲属建立共济关系,一个被共济人也可以接受多个近亲属的共济。例如,子女可将账户资金共济给父母,父母也能接受多个子女的资金支持。
被共济人须参保:被共济人必须是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即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
二、共济资金如何使用
就医购药自付费用:被共济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均可使用共济额度支付。
代缴居民医保和长护险:被共济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使用共济额度全额支付。
资金额度专款专用:共济人通过“医保钱包”为被共济人设定共济额度后,自己不能再使用该额度的资金;被共济人不得将获得的共济额度再共济给第三人。
三、操作流程与重要提醒
办理渠道多元: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省级医保服务平台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建立共济关系,建立时需签署承诺书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共济只共享个人账户资金,不改变任何人的医保报销待遇、起付线、封顶线及报销比例。双方均需使用本人医保卡就医结算,否则属于冒名就医,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对原待遇无影响:家人使用共济资金不会影响参保人本人未来的医保待遇,家人的就医记录也不会记在参保人名下。